王希忠:政府督导员扮嫖客的尴尬与错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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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8:38 浙江在线 | |||||||||
为切断商业性性行为途径传播艾滋病,重庆市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已正式启动。提供性服务但不能提供安全套的娱乐场所,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屡次不改者还会停业整顿甚至关闭。据九龙坡区疾控专家介绍,他们还成立了20余人的督导小组,除定期走访、抽查娱乐场所安全套使用情况外,还会假扮嫖客去明查暗访,考察“小姐”使用情况。(据《重庆时报》)
该消息在网友中引发极大争议。而众声喧哗中,除少数人认为这是“正视现实”之外,更多的是揶揄嘲笑之语。比如,“有时间暗访是否使用安全套,为什么没时间打击卖淫嫖娼?”“督导人员要真正抓落实,必须在每一次嫖妓活动中,亲自看着嫖客和妓女正确使用。” 也就是说,多数人在怀疑:要求使用安全套,是不是承认卖淫嫖娼合法化了? 这种担心有道理,但并不准确。报道中就有说明,“在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的情况下,100%安全套使用项目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最有效策略。”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合法化”,卖淫现象的存在也是个不争的事实。而且,正在演化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路径。据统计,中国现有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经注射吸毒传播占44.3%,经性传播占43.6%。两者还有合二为一的趋势:染上毒瘾——缺钱——卖淫——染上艾滋病——传播。这就使预防艾滋病的形势更为严峻。面对这样的形势,推广安全套的确是最好的策略。 同时,重庆市采取的这一措施,还有着法律上的依据。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29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第61条对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违反者可被处限期改正并罚款甚至可以整顿、关门。 既有法律依据,又有现实的合理性,为什么该措施还会遭受非议呢?依笔者看,问题就出在督导员扮嫖客这一“创举”上。首先,政府工作人员检查,不一定非得扮成嫖客,比如可以与“小姐”单独谈话、设计问卷调查等。其次,扮嫖客暗访获得的结果也未必全面。是否使用安全套,很多情况下取决于“小姐”及嫖客的偏好。暗访所得,只能反映自己遇到的那个“小姐”以及自己的偏好,无法说明其他人遇到的情况。 问题是,如果不暗访,无论是经营者还是“小姐”,都可能向督导员说谎。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充分地鼓励和发动民间组织参与,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经营者或者“小姐”,面对民间组织成员时,由于没有芥蒂,更容易说实话。而民间组织通常具有的专业优势,也更能对他们形成帮助。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3月22日参加世界卫生组织的会议时就表示,中国政府鼓励民间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因为,针对艾滋病传播渠道之一的性传播,民间组织凭借深厚的民间基础,在采取预防干预时有着明显优势。 由此来看,督导员扮嫖客,既是一种尴尬,也是职能上的错位。 作者: 王希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