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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华:按要素分配排斥按劳分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9:46 东方网

  问:目前,私营老板已成为收入较高的群体。但是,他们的高收入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回报,并非实际的劳动所得。过去,我们强调按劳分配、多劳者多得;现在,我们又提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原则。对于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一直感到很困惑。能不能解释一下,按要素分配是否排斥按劳分配?

  ———上海邯郸路220号陆德梅

  答:自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以来,理论界关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问题的争论就一直存在着。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问题也开始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其中,对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的疑问,比较集中。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弄清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含义。从经济学史来说,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早在1803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概论》中就对此作了比较详尽的概述,提出了著名的“三位一体”的分配理论。他认为,商品的价值“都是归因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者的作用和协力”,“归地主获得的那一部分叫作土地的利润”,“分配给资本家即垫款者的部分……叫作资本的利润”,“分配给技匠或工人的部分,叫作劳动的利润”。半个多世纪以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里专门写了一章来批判“三位一体公式”,并把萨伊等为资产阶级辩护的经济学家统统斥之为庸俗经济学家。马克思认为,劳动只有人的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其他任何非劳动生产要素是不创造价值的。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马克思经过对剩余价值论和资本积累理论严密的逻辑推论,得出了资本家所获得的利润和土地所有者获得的地租都是从剥削工人的劳动得来的,以及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不合理的结论。萨伊的错误在于,认为所有的生产要素都创造价值,进而得出了都分配价值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合理的这样的结论。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价值论,单就生产要素分配论而言,不是没有道理,也与马克思的理论不冲突。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更多的生产要素被加进了“生产要素大家庭”。例如,马歇尔提出了把企业家经营能力作为一个新的生产要素,舒尔茨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将人力资本作为一个新的生产要素等。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

  那么,如何理解按劳分配呢?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分配制度的一种构想。按劳分配是指在社会总产品作了各种必要扣除之后,在剩余的那一部分个人消费品中,根据每个人劳动质量的高低和数量的多少,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不劳动者不得食的一种分配原则。

  实现按劳分配需要一系列前提条件,这就是:第一,社会条件,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需要“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第二,经济条件,即商品经济消失,全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第三,技术条件,即所有的劳动都可以用同一的标准即劳动时间来衡量,并精确地计算每个人的劳动成果。“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全部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各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的一份。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第四,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可以无偿使用。按照经典作家的设想,生产资料既然是公有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也就是自然的,生产资料也不存在有偿使用的问题。

  显然,上述这几个条件在实践中是理想化的,也是我们现在无法达到的。所以,在现实中存在的实际上是按劳动力价格分配。这并不是马克思对未来分配制度的设想错了,也不是现实的分配制度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而是社会主义的现实还没有达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要求的条件,我国目前处于而且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所设想的那种按劳分配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只能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劳动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获得的是,劳动力市场上的均衡价格。由于劳动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分,在劳动力市场上就形成了普通劳动力市场和各类专业劳动力市场,如职业经理人市场、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市场等。不同的劳动力在各自的市场上会形成各自的价格。

  总起来讲,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以及让劳动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不矛盾的,关键是要把价值的创造和价值的分配区别开。创造价值的仍然是劳动,但是由于其他生产要素在价值的创造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也应当参与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提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不是对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翻版,也不是对按劳分配制度的颠覆,而是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把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区别开来,这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大贡献。在资源的配置方式上选择市场经济,客观上就要求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即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因为没有人愿意把他拥有的生产要素让别人白白使用。而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也是因为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了作用,哪里的生产要素供不应求,哪里的价格就相对较高,就能够赚更多的钱。把资源配置到高利润的行业或部门,无疑是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作者: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教授 赵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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