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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谁这么在乎孔子的相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0:53 东方网

  9月23日,在孔子诞生2557年纪念日前夕,中国孔子基金会在山东曲阜向全球正式发布了孔子标准像定稿。据新华社报道,“这尊孔子像看上去比原来更加慈祥,宽鼻、阔嘴、浓眉、长髯,国字形脸,眼神比原来的温和,是一个具有山东人相貌特征的忠厚长者”。

  为孔子设计一张所谓标准照,其实并无不可。因为,历史上的孔子到底长什么模样已难考证,后世各种各样的孔子像都是基于历史文献和个人想象的演绎。在这个意义上,任何
机构或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理解出发,描绘心目中的孔子形象。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孔子基金会重构孔子的影像符号,也反映了现代人对孔子与儒家文化的一种理解。也就是说,如果中国孔子基金会所发布的孔子标准像,只是作为一个机构对孔子和儒家文化的一种阐释,就不应当受到非难。

  但问题显然并非如此简单。从中国孔子基金会发起活动的目的和具体操作来看,此举不无借“统一”孔子形象垄断孔子影像话语权(版权)之嫌疑。这样的做法不仅和推广孔子文化、儒家文化的宗旨相悖,更是一种独占全民共有

传统文化资源的商业行为。

  中国孔子基金会有关人士一再强调,制定一个统一的孔子像有利于孔子文化的对外传播。但是,“统一”本身就是对于“其他”的一种排斥,这无疑是一种基于文化正统心态的强制行为,必将引起公众的反感情绪(此举之所以广受质疑,就是一个例证),进而不利于儒家文化的传播。再者,孔子像的标准化,还会制约个人的文化想象空间,而缺乏多样性理解可能的孔子,恐难引起人们(特别是新生代)的兴趣。由此来看,孔子影像的标准化、统一化工程,很可能与其初衷相违背,甚至成为限制儒家文化传播的行为。

  问题还不仅在此。虽然基金会有关人士声称制定孔子标准像没有商业目的,但在征集活动的文件中却强调,标准像版权将归中国孔子基金会所有。几个月前基金会还声称,待孔子标准像正式定稿后,将以此为蓝本推出各种形式的孔子像,并进行招商制作出品,而且“产品”将标明中国孔子基金会监制字样。在记者询问是否对标准像使用者收费时,基金会副秘书长王大千也作出了肯定的答复,并认为收费无可厚非。

  版权专有、招商制作以及使用收费,已经清楚地说明基金会正在谋求孔子产业化,孔子标准像的制定,也由此带着浓厚的商业色彩。如果这是一般的商业行为,当然不应受到质疑。问题在于,基金会的这种商业行为,却是通过垄断孔子肖像权来达成的。孔子以及儒家文化乃全民共有的文化财富,原本不存在版权一说,基金会制定标准像的行为,实质就是将公众权利部门化。试问,有谁授权过中国孔子基金会统揽孔子的文化权益,又有谁认可基金会的这种文化代表权?

  此外,制定孔子标准像还可以看成是对孔子进行企业CSI(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开发的一种行为。在商业活动中,导入CSI以统一企业标识与企业精神,不失为提高企业认知度与认同感的有效手段。但在文化交流与传播领域,具有普世价值的文化原本无须担心不同地区、不同肤色的人们站在各自文化背景下来解读,更没有必要因为担心被误读而采取文化标准化策略。进一步说,只有在多元化交流条件下,文化传播才能更为深远。将文化交流视同商业交往而无视文化传播的自身规律,难免走入歧途。

  在很多人的想象中,耶稣一定是位白人。有一天,却有个黑人孩子把耶稣画成了黑人。当学监质问他的时候,他这么回答道:“我突然有种感觉,耶稣是黑人,因为他是那样慈祥,那样宽容。……我情不自禁地画成了我想象的这个样子。”实际情况也是如此,至今为止并没有人证实耶稣是黑人还是白人。更重要的是,在这则故事中,这位黑人小孩在不经意间,道出了文化传播的真谛。

  同样的,我们也应当允许人们将孔子画成自己所想象的那样,惟有如此,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象征的孔子才能更深入人心,儒家文化也才能进一步为世界不同角落的人们所欢迎。东方早报特约评论员 魏英杰 马俊 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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