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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生:给民间团体起诉流氓软件来点掌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9:55 红网

  许多人都有类似经历,在浏览网页或下载信息时,不断弹出各种广告、网页甚至色情图片,浏览器上莫名其妙多了许多按钮……近日,一批全国各地“流氓软件受害者”计划以每周起诉1-2家“流氓软件”厂商的速度,将国内130多家主要的“流氓软件”厂商送上法庭。(9月24日《华西都市报》)

  所谓“流氓软件”,是指那些“无赖式”安装、“霸道式”传播、“上贼船容易,
下贼船难”、商业味儿浓厚的“垃圾软件”,与病毒、黑客被称为网民的三大杀手。由于其开发者均为专业软件公司或商业网站,同时又混杂于共享软件之中,因而不仅技术相当专业,而且伪装欺诈性很强,在网络上传播速度惊人。更为可怕的是,“流氓软件”不仅被装上了让你删不掉,而且其软件还有搜集用户个人信息的功能,这在隐私保护越发敏感的今天,让电脑用户愤慨不已!

  “流氓软件”虽然是2005年才出现的词汇,但细数其历史已有五、六年光景。期间虽然不断地被人声讨以至痛骂,却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究其原因,一是巨额商业利益的驱使,其所造就的灰色产业链相关市场规模已达10亿元之巨;二是危害性有限,不少软件还带有一些实用功能,也不向使用者收费;三是法律上处于灰色地带,性质难以界定,由谁来诉讼这些流氓软件,目前还没有找到很好的司法救济通道;四是消费者

维权“集体无意识”。遭受侵害后,大多数网民往往是找行家修理或重新安装系统,很少有人去和发布“流氓软件”的网站或企业较真。

  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一些厂商便堂而皇之把“流氓软件”硬“推”到用户的计算机里,不管你喜不喜欢,允不允许。这种“无赖”之举不仅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消耗大量资源,影响电脑的使用速度,引来了一片喊“打”之声。不仅网民喊打,网络公司也在喊打。可是喊归喊,骂归骂,某些厂商却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照常我行我素,纯然一派“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凶悍。而更让氓软件制造者得意的是他“强奸”了你,你却无处申告,拿他没辙。

  此说并非“空穴来风”。从2005年7月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公布“十大流氓软件”,到今天网友自发组团把“流氓软件”告上法庭,历时一年余,在防范这种新型恶意“

病毒”方面,一没见有正式法规条例出台,二没见有官方部门公开出面牵头。尽管这次被“受害者”选定的“讨公道”对象多达130多家,其中不乏众多互联网大腕,但每个诉讼索赔仅94元。众多网友在为法院及时受理并将择日开庭欣慰的同时,也为这种出自义愤的起诉能否获胜捏一把汗。

  公众之所以对这类官司信心不足,缘于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立法没有及时跟进。眼下,对于什么是“流氓软件”,除了网站之间自律条文,无论是行业规范还是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流氓软件给一个明确的定义,治理措施方面也还仅仅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作为基本法的《刑法》虽然对计算机犯罪规定了若干罪名,但并未对网络犯罪进行系统的规定,有关网络的犯罪并未得到与其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的立法评价。再加上其在取证方面存在的复杂性,导致用户权益受到侵害时却难以得到保护。

  不过,我们还是要给民间团体起诉“流氓软件”来点掌声!哪怕只是个噱头,也会对那些传播流氓软件的企业起到震慑作用,或许这正是呼吁为“互联网营销”立法的开始。网络主管部门、相关立法机构,理应从法规层面尽快消除监管“盲点”,积极整顿净化行业环境,为虚拟世界的文明与安宁提供机制上的保障。这是时代所需,更是一切文明创造的最根本目的。从这一角度考虑,我们应该大力支持草根力量对众多中国互联网公司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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