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华:2/3人大代表卷入贿选是谁的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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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9:43 东方网 | |||||||||
今年1月23日,中纪委、中组部公开通报了一批跑官要官的典型案件,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一名副县长尹黎明在列。同时,该县另一名副县长翟东旭也被查处。据悉,梁河县153名人大代表中,竟有三分之二、百名人大代表卷入了贿选案。(10月14日《新京报》) 三分之二人大代表卷入贿选,无疑让人痛心。据悉,其中一名副县长贿赂73名人大代表,总花费约2.5万元,一些人大代表仅仅为了几包香烟,少量化肥或农膜,或者几十元钱
2003年,山西河津市老窑头村村民王玉峰斥194万元巨资竞选村干部。村长上百万,副县长只需5000元,对比如此鲜明的背后说明什么?按理说,人大代表的见识、经历过的世面,都远非普通村民可比,几包香烟、几十元钱根本就不可能收买他们。如此只能说明,人大代表对谁当选副县长根本不在乎,在其潜意识中甚至认为谁当选还不都是一个样。正是因为这一观念存在,因此,此时有人鼓动,就盲目跟从,把一场严肃的选举当成了儿戏。 在事实中确实存在谁当选都一样。甲能做副县长、乙也能当。谁当上副县长都一个样,除了与个别人的政治前途有关,与老百姓其实毫无干系。每年都有新的官员产生,隔几年班子都会有大的调整,群众乃至人大代表早就看清,谁上来都这样,该吃的吃,该拿的拿,该混的还是混。真正有能力、有意愿带领群众致富、为群众办事的人,却很难进入选举程序。这些人因为专心工作,所以不谋关系;因为坚持原则,所以不被看好;因为资历不高,所以没有被选资格。既然真正想选举的人不能被选举,那么卖个人情、随便选一个又有何关系?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三分之二代表贿选事实证明,这批人大代表对其手中的民主权力存在模糊认识。很多的时候我们看到,人大代表把参加代表会当作是一次休息的机会,主席台上慷慨激昂,台下昏昏欲睡。这样的代表根本就没有代表人民。我们应该反思,我们在选举代表时,是否真正选举出来了代表人民意愿的代表? 从上级指定,到代表推荐提名,这是进步。我们不能因为梁河县出了一点问题,从而否定代表推荐,若是这样,则是民主的倒退。我们也不能因为梁河县人大代表在选举中出了一点问题,从而怀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若是这样,则是我们的盲视。此时,我们更应反思积极推进的是这一制度的有效落实、规范完善问题。 作者:郭小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