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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平:质疑养路费,政府部门还要沉默多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0:00 红网

  前几天,交通部关于2007年继续征收养路费的消息公布以后,因曾有关于养路费征收几年来一直涉嫌违法的报道,并且明年继续征收仍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所以,引起舆论一片质疑。但是,作为消息发布单位的交通部,对此却一直保持沉默。

  对于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焦点问题予以沉默的并非独此交通部,前段时间,当国际油价从高峰时的每桶80多美圆降到不足60美圆以后,国内舆论要求成品油降价的呼声非常高涨
。可任凭舆论的压力多么大,作为主观部门的国家发改委,同样对此保持沉默,罔顾公众舆论。

  最令公众难以理解的是,今年3月,当国内的多家主流媒体详细披露了鞍山市税务部门职工李文娟因举报偷漏税问题而屡遭报复、命运悲惨的消息后,虽然此后又有国家级新闻媒体的追踪报道,可涉及此事件的主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在长达9个多月的时间里,没有以官方的名义,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公众面对的仍然是政府的沉默。

  养路费涉嫌违法还要照收、

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只接“涨”不接“降”、公民依法举报遭打击报复,所有这些在公众看来是非如此明确的问题,竟然长时间内看不到政府的态度,只能在质疑声中期盼公平、公正和正义。

  那么,政府部门为什么对公众集中关注的话题表示沉默、沉默的理由是什么呢?从本质上讲,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8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如果像这样的事情一样,政府部门对人民群众在某个特定的时期、对某个关注度比较高的特定问题,长时间的沉默,怎么能够从政府的角度来体现宪法精神?

  对油价调整、养路费征收涉嫌违法、公民举报遭严重报复等敏感问题,虽然舆论哗然,政府相关部门却相对沉默的现象,有人说是制度问题所致,因为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讲,并没有规定对于媒体的焦点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必须回应。这一观点很难服众。因为同样是舆论的焦点问题,如前一段时间,有关于我国“三公”消费2004年达到9000亿元、我国2006年的大学毕业生有约60%毕业即失业等报道,对于这样的消息,很快就有国家相关部门回应:称其“报道不实”,并公开予以纠正。

  如果我们抛开制度因素以后,政府部门对舆论关注的敏感问题保持沉默的理由,在公众看来就只有“责任”了,就只有“社会责任”这一条了。退一万步说,尽管回应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在程序上多么复杂,理由又是多么难以摆到“台面”上,也应当给公众一个说法,有个态度,这样做最起码是政府对国家普通公民的一种尊重。

稿源:红网 作者:李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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