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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涛:生不逢时的中国电动自行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7:59 长江商报

  俗话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而现如今,本无国籍、地域区分的电动自行车则面临着橘生淮南、淮北的尴尬困境。在国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荷兰等国家都不要求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驾驶执照,对其上路不做任何的限制。很多的现代化大城市,如东京、巴黎等,还投巨资重新修建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应当说备受关爱与呵护。而电动自行车自其在中国出生的那天起似乎就命运多舛,对其争议从来就没消停过,而针对它的禁止性规定更是有增无减。

  从最初的北京限制

电动自行车上牌,到2003年6月福州禁售电动自行车,从2003年8月海口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到2005年5月珠海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再到今日广州的全面禁止令,电动自行车在一些城市以“污染”、“不安全”、“妨碍交通”等种种理由频遭封杀。而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的缺点真有那么多吗,恐怕未必,要不然,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为什么会对其如此“宽容”呢?

  任何新生事物无疑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某些问题与缺陷,其发展与完善总是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电动自行车固然有着诸如“污染”、“不安全”、“妨碍交通”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这怎么能成为封杀与禁止的理由呢,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这些“毛病”,其他类型的车同样存在,甚至比其更为严重,倘若照此逻辑分析,还有什么车不能禁?索性都回到原始社会,人人都走路算了。

  对电动自行车一禁了之,我以为这不过是一种逃避责任的粗暴做法。一禁了之当然是方便了有关部门的管理,而百姓的出行怎么解决呢?一项政策的出台倘若只是方便了管理部门而无益于公众,那么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呜呼,生不逢时的中国电动自行车!

  黄海涛(四川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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