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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之南:专用酒为何如此垂青行政事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0:15 红网

  近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打出了“行政事业专用酒”的广告,广告中的酒名叫做“行政事业专用酒”。市民们认为该广告无论是在发布形式或是内容上都存在着诸多问题,贵州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广告违法。(据11月8日《新京报》)

  这种“专用酒”的广告和商品名称涉嫌违法,已经没有太多讨论的必要。但是,让人感兴趣的是,这种所谓“专用酒”为什么不打上酒店、宾馆之类的招牌,却偏偏如此垂青
“行政事业”?在这个既“聪明”又愚蠢的创意背后,到底包含了商家什么样的期许呢?

  既然号称“专用酒”,总得划定一个专用的范围。酒店、宾馆之类的专用太一般,民工专用太低档,人民大会堂国宴专用挺好,就是怕被人家告上法庭。比来算去,还“行政事业”好,一够抽象,二够档次。这一点,恐怕还是受了“厅局级”香烟的启发,某烟厂在高速路上打广告,称自己产的香烟是“厅局级的享受”。官用的香烟,自然是至尊和极品。在我们国家,所谓“行政事业单位”大抵可以等同于“官方”。官方专用的酒,自然是琼浆玉液。“专用酒”垂青“行政事业”的第一层深意,便是挟“官”以自重,希望利用等级观念来抬举自己的身价。

  “行政事业”不仅是“官本位”意识之下的一个可炫耀的档次,而且是一个潜力无限的酒类消费市场。《瞭望》周刊近日载文称,公务接待耗费巨大,超标严重。今年8月,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引用的有关数字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3700亿元。有权力进行公务接待的单位,无非“行政事业”。而在公款吃喝中,喝酒、喝高档酒是接待费超标的重要原因。如果全国统一价198元的“行政事业专用酒”名如其实,能够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的“笼子”,这将是怎样让人心跳的业绩和利润啊。攻取“行政事业”的大市场,无疑是“专用酒”命名“行政事业”的第二层深意。

  前不久,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办下发红头文件,给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下达喝酒任务,全市各部门全年喝“小糊涂仙”系列酒价值总目标为200万元,完成任务的按照10%奖励,完不成的通报批评,这件事被舆论讽刺为喝“糊涂酒”办“糊涂事”。可见,卖酒的事也不全靠市场的手,有时候说不定行政之手更“见效”。政府下文喝“糊涂仙”,听起来就别扭。可如果喝的是“行政事业专用酒”呢,那可就很有些理所当然的味道了。“专用酒”取名“行政事业”,第三层深意恐怕就在于想借助“行政”的手,来成全自己卖酒的“事业”。

  可惜的是,随着媒体的曝光和职能部门的介入,商家的一揽子期待都要打水漂了。但是,商家如此“创意”,自有它得以产生的土壤。怎样铲除这样的土壤,才是真正值得深思的地方。

稿源:红网 作者:周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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