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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司法改革20年:司法人敢于对政治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1日10:35  新民周刊

   台湾新党前主席、曾担任过11年法官的谢启大认为,可以对政治说不的台湾司法人,并非朝夕之间就可以养成,而是这20多年来慢慢累积的。现在侦办陈水扁案的司法人中,他们都算这20年来培养的不错的司法人,现在刚好陈水扁案都落到他们手上,这是陈水扁的不幸,可也是我们台湾的大幸!

  撰稿·贺莉丹(记者)

  这段时间,是昔日台湾“第一家庭”成员出庭的密集期,陈水扁不断上演“绝食”、“出书”、“创党”、自比“基督山伯爵”等系列剧之外,陈水扁案主审法官蔡守训也成为耀眼“明星”。通过扁案,人们认识了坚持不懈的台湾特侦组,也记住了那些腰杆挺直的台湾司法人。

  曾在台湾担任过11年法官的谢启大女士说:司法是台湾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从3年前侦办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 ”的检察官陈瑞仁到如今的蔡守训,这群勇敢正直、可以对政治说不的台湾司法人,并非朝夕就能养成,而是经过了长达20年的浸润、累积与沉淀。

  2009年的这个春天,在先后几次与《新民周刊》记者的交流过程中,这位已是耳顺之年的女士,和蔼、从容、措 辞严谨,总是精力充沛的模样。事实上,她饱受腰痛困扰。

  谢启大女士将她的人生融入台湾地区司法改革与制度建设进程,在她清晰的有条理的叙述中,你不难发现一种叫做大 历史观的脉络。在宏大背景下,个体命运跌宕起伏,她自认在每个时期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社会担当。

  谢启大的父亲谢鸿轩先生是台湾知名国学大师,安徽繁昌人,历任台湾师范大学、台北辅仁大学、淡江大学及台北中 国文化大学等校教授。1949年2月10日,谢启大出生于江西上饶外婆家,同年,因战乱随父辗转至广州,之后赴台。

  谢启大回忆,她从小在台湾所受的教育,是“完全的中国式教育”。小时候她看抗日战争纪录片《八年的怒吼》,中 国将士誓死抗日那段战争史,总是让她落泪。

  这或许跟她的家庭氛围息息相关,谢启大的父亲谢鸿轩,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无锡国专,抗日战争开始就投笔从戎 ,又以榜首的成绩毕业于军校。

  1967年,从台北市立女子师范学院毕业后,谢启大做了十年小学老师,其间她到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夜间部学习法 律,那时的她,白天上课、夜晚读书,未敢懈怠。35岁那年,她在法官任内终于取得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学位。

  自1981年,谢启大相继到宜兰、新竹地方法院担任法官,一做就是11年。她以刚正不阿的作风赢得公信力,她 在担任少年法庭法官的两年期间,关注台湾少年犯罪的防治,并开始在少年关护所内辅导犯罪少年的工作,赢得“谢妈妈”的 称呼。在1991年年底,谢启大调任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法官。

  从1989年的“吴苏案”开始,高新武与谢启大、李子春等法官、检察官共同推动了台湾司法界著名的“自清运动 ”。当时,谢启大只身会面时任台湾“司法院长”的林洋港,坚决要求进行台湾“司法改革”,声名大振。

  谢启大还发起了一个法官“自觉运动”,要求司法界与社会都不得要挟、影响法官的独立审判,当时全台湾法官联署 签名,以示支持。谢启大那句,“还给我们一个纯净的审判空间”——至今依然在台湾司法界广为流传。

  1992年,谢启大请辞法官、投身政界,她解释,参政是因为,“李登辉的‘台独’倾向日益明显,他居然想利用 台湾挑起两岸之间的仇恨,毁掉中国发展的契机”。“国家有难,匹夫有责”——谢启大的友人高新武检察官这样说服她。其 后,谢启大出马参选“立法委员”,以高票当选。

  她凭借犀利的问政风格与专深的法律素养,连任三届“立委”。担任“立委”的9年间,谢启大提出并通过多达70 余部重大法案。1995年,为阻止国民党“强度关山”通过一项掌控司法以达到独裁目的的议案,谢启大与新党共7个“立 委”对抗100多个国民党籍“立委”,在“立法院”议场发生严重“肢体冲突”。事后,谢启大心灰意冷,但她因此荣登“ 立法院”问政满意度前十名,自此7年,她蝉联该榜第一、二位。台湾媒体报道此事时称之为:“司法女蓝波”(蓝波是美国 影星史泰龙塑造的孤胆英雄形象),再显“雌威”。

  1993年,赵少康创立新党后,王建煊、高新武与谢启大第一时间加入新党。2001年5月至12月,谢启大任 新党主席,谢也成为台湾关键政党的首位女性政党主席。

  2000年,在李曾文惠“私运美钞案”中,谢启大指控李登辉太太李曾文惠私运美元赴美国遭美国海关退运,她与 李曾文惠互控“诽谤”与“诬告”罪,事后谢启大被台湾法院判“诽谤罪”处有期徒刑3个月。依照台湾的法律,谢启大原本 可以易科罚金了事,但她宁愿入监服刑,也“绝不交如同认罪的罚金”,她写下《向历史讨个公道》一书,披露李曾文惠偷运 巨款的事证与台湾法院审判的违法之处。

  谢启大行动的决绝,在2003年11月31日她返台服刑时得到明确昭显,在桃园中正机场,她公开宣称——“绝不屈服”!对待不公正的事物,谢启大女士从来都是这个态度。

  人生徐行,就像一幅画卷被缓缓推开。今天,谢启大总结自己是“十年一个历程”,她总是离开所熟悉的领域,在不 断改变中开启自我的新潜能。就像目前她选择在北京定居,并打算在中国大陆度过她职业生涯中的第四个十年,“这是我人生 中第四个春天”,她温暖地称呼。她对于幸福生活的定义很家常,即“想到你所拥有的,忘掉你所失去的”。

   陈水扁的最大不幸是遇到了公正办案的法官和检察官

  《新民周刊》:对于目前陈水扁弊案的司法进程,你怎么看?

  谢启大:陈水扁最大的不幸是,这次他遇到了公正办案的、有担当的法官和检察官,他真的栽了!

  陈水扁从来视法律如无物,他是法律系出的一个极端分子,懂法但从不知道尊重法律,懂法但玩法律漏洞。像陈水扁 那么没有良知、贪污到这种程度还毫无羞愧之感的人,还真不多。

  陈水扁自认以他的领导人身份,只要掌握了几个高官包括台湾“调查局长”、“检察总长”、“法务部长”、“国安 局长”,他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但台湾司法人经过了这20年来的不断革新、养成,实际办案的这种有能力、有操守,又很坚 持遵守法律的法官和检察官,在台湾已不仅是百里挑一,而是百里挑得出十几、二十个了!

  可以对政治说不的台湾司法人,并非朝夕之间就可以养成,而是这20多年来慢慢累积的。现在侦办陈水扁案的司法 人中,好几个都是20年前刚出道时就看到了司法界的好榜样并努力效仿、秉持法律与良心去办案的,他们都算这20年来培 养的不错的司法人,现在刚好陈水扁案都落到他们手上,这是陈水扁的不幸,可也是我们台湾的大幸!

  我承认,台湾还是有些不太好的或被政治利益蒙蔽一切的司法人,可陈水扁真是运气不好,他碰到的都是非常认真、 坚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这些人不会被权贵影响,他们眼中只有法律,只有良心。像这次陈水扁案开庭审理过程,主审法官蔡守 训也很有耐心,他讯问卸任“总统”陈水扁,就像讯问一般人一样。

  这样的检察官、法官很难得。在陈水扁案侦办、开庭审理的整个过程中,这些检察官、法官承受了极大压力,如果不 是有很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没有人要扛这么累的工作。

  《新民周刊》:司法最终将对陈水扁如何量刑,你有预判吗?

  谢启大:这个猜测意义不大,陈水扁的案子一再地爆出来,多到罄竹难书了。

  而我真正担忧的是,“二次金改”案是否能被侦办,“二次金改”中,获利的这些财团给陈水扁的钱目前查出来的都 只是“前金”,而“后谢”绝对是“前金”的五倍、十倍;这些财团会给陈水扁如此大的利益,是因为他们更能获得十倍、百 倍之利,多可怕的犯罪!而这些财产都是台湾人民的财产,最后受害者是台湾人民。

  “二次金改”中,这些财团拿了多少钱?我认为这才是特侦组下一步要侦办的重点。陈水扁判的刑,再累积,也就是 关到他死为止,但如何让特侦组检察官更深入地追查像“二次金改”这样重大的掏空台湾的弊案、把这些财产还给台湾人民, 才是重要的。

  《新民周刊》:陈水扁在法庭上始终强调自己“没有贪污”,自称是遭受“政治迫害”,你怎么看他的态度?

  谢启大:我觉得陈水扁是一个精神上有问题的人,他是一个没有反省能力的人,他们一家都不会反省。陈水扁的人格 严重扭曲,他永远有种“被害妄想狂”,永远觉得他被“政治迫害”,但实际上他就是犯罪,就是贪腐。

  后来我常想,选举应该是选贤与能,但政治其实是一个高明的骗术,台湾的选举制度是很扭曲的,很难选出真正的贤 与能,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投身于选举,是非常挣扎的。我个人投身政治的感受,在选举时要“拜票”与求人,就很痛苦。

  陈水扁给台湾带来非常大的伤害。我曾与陈水扁在台湾“立法院”共事两年,我特别观察过他,担任“立委”时的陈 水扁每天早晨六七点就去“立法院”各委员会登记第一个发言,因为台湾电视媒体会从上午9点到10点半在每个委员会都布 机,所以陈水扁就抓住这个机会,一个上午到四五个委员会中串场,他总是能说一些挑动性的辛辣语言吸引媒体的注意,也造 就了他在媒体上的高曝光率,他经常讲一些不负责任的话,却没有真正修过一部法案。他自己是相当不民主也很不诚实的人。

   台湾特侦组其实腹背受敌

  《新民周刊》:你怎么看目前就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南港展览馆弊案”、“洗钱案”、“龙潭购地案”这 4个案子所实际开展的司法攻防战?

  谢启大:由陈水扁这4个案子来观察,可以推测,陈水扁没有一个工程是不拿钱的,没有一毛钱是不贪的,他8年任 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都要到他家去“乔”(台湾话,指出面协调),每个他都当作生意办,非常可怕!我认为现在台湾检调部 门办到的案子,只是冰山一小角。

  《新民周刊》:对于台湾特侦组在侦办陈水扁案件中的表现,你怎么评断?

  谢启大:台湾特侦组前身是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是陈水扁2000年上台后成立的,当时想成立一个特别检察官制度 ,让这群检察官只专心办重大或特别案件。可当时查缉黑金行动中心选的人有问题,都是亲绿、偏“台独”的;再者,其制度 设计也有问题,例如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办完的案子,还是交由各地检察官去起诉,侦办人常跟负责起诉的各地检察官意见不一 致。

  特侦组全称是“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国民党和亲民党提案修改了台湾“刑事诉讼法”,以2006年修正 的“法院组织法”新增第63条之1作为特侦组的法源依据,该法是在陈水扁时代修正通过的,特侦组在陈水扁任内成立。但 没想到特侦组成立后发挥最大功效的案件,竟然就是侦办陈水扁的贪渎案。

  开始时,陈水扁将他的“国务机要费案”锁定为“机密”,尚未解密之前,特侦组拿不到证据,没法办下去。后来会 办下去,首先是因为马英九上台后,认定这些不是“机密”;再者,特侦组内有像朱朝亮、吴文忠这样不错的检察官;并且, 陈水扁实在是罪证确凿。

  我认识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的检察官,其中的侯宽仁(起诉马英九“特别费案”的检察官)就是属于“酷吏型”的。陈 瑞仁检察官也承认他是深绿人士、很支持陈水扁,我们从陈瑞仁的起诉书可以看到他极度偏袒陈水扁,可陈瑞仁还是有良知的 ,他没法昧着良心再偏袒陈水扁了,因为陈水扁实在贪得太不像话!连尿布、养狗饲料,陈水扁都报进“国务机要费”,这是 要送给国际友人的东西吗?!

  据我了解,陈瑞仁当时要起诉陈水扁,很多“检察首长”都反对,但在几个检察官的保护下,最后陈瑞仁坚定地起诉 了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

  目前特侦组的直接领导“检察总长”陈聪明的操守、能力是被质疑的。这次在“检察总长”被提名前,台湾检察官系 统里曾做过问卷调查,由基层检察官投票最适合当“检察总长”的人选,名单共4人,陈聪明名列最后,他在台湾检察系统里 的声望是极低的。但当时陈水扁提了第四名的陈聪明,据我们了解,是黄芳彦(陈水扁重要心腹、曾任台湾新光医院副院长) 经过精密推算让陈聪明出线,所以陈聪明“感恩”黄芳彦。最后由陈聪明担任现在的“检察总长”,我们觉得不可思议!这也 就造成了现在台湾检察系统尤其特侦组办案中的一个最大障碍就是:由“检察总长”陈聪明来领导特侦组。

  “二次金改”涉案的这些财团对陈水扁愿意动辄以亿元拉拢,为了让自己免于被检察系统追查,他们同样也会以亿元 收买这些检察官。但我确信台湾原来特侦组中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是买不动的,但是我相信有许多检察官是有价码的、是 可以被收买的,现在特侦组换下了朱、吴二位,我对于特侦组还能否继续侦办“二次金改”打下很大的问号。

  《新民周刊》:但一张原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与陈水扁的合照被曝光后,最近台湾法务部门已将朱、吴二位 检察官调离特侦组,对此,你怎么看?

  谢启大:陈水扁利用他与特侦组朱朝亮、吴文忠两位检察官的合影去要挟、抹黑他们,这正好证明了他没办法买通这 两位检察官,这种检察官才是我们要保护的!战场上越让对方害怕的将领,越是对方使用反间计的目标,我认为以各种理由换 掉朱、吴二位的人,已经被财团和陈水扁收买了。

  今天“二次金改”办不下去,“检察总长”就是用很多方法把特侦组检察官绊住了。

  目前特侦组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有将无兵,特侦组共8个检察官,最近扩增至11人,要去查这么大的案子,人手不 够。但陈聪明就是让他们没粮没草、没兵没将,却要他们去打艰苦的战争,他故意要让这些检察官被困住,这样检察官就不可 能往“二次金改”方向侦查了。

  特侦组还疲于奔命。台湾强大的“调查局”系统完全可以形成项目小组帮特侦组的忙,理应由信得过的“调查局”人 员先收集证据,检察官再分析、抓方向。可至今“调查局”没有帮忙,现在都是特侦组检察官做笔录,变成将军去做士官的事 ,就很累了!

  此外,特侦组的领导者的操守、能力是被怀疑的。而且,在特侦组原来的8个检察官中,真正在办案的就两三个,其 他要不就是有问题、要不就是我们觉得没有真正努力办案,但现在他把努力、真正办案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换掉了,又把 一些没有办案经验的人换进来!

  特侦组的检察官耗掉了很大精力,我感到非常不忍,他们太辛苦了。我在想,要不要帮帮他们,起码让大家知道现在 他们多辛苦。特侦组其实是腹背受敌!

   当了11年法官,10年考绩乙等

  《新民周刊》:台湾出现像朱朝亮、蔡守训这样的敢于对政治说不的检察官、法官,在你看来,是偶然还是必然?

  谢启大:从朱朝亮到蔡守训,这些正直勇敢的检察官、法官的出现,在于这20多年来台湾司法界改革创造的一个比 较好的环境。

  掌权者一定会想尽办法掌控司法。能当上行政长官的人,比较不棱角分明,才会得到上面“关爱的眼神”;而一般办 案的法官、检察官,面对案件是据理力争的。我们法官有一条很重要的准则——“法官是没有长官的”。法官最大,是法官兼 庭长、法官兼院长;而不是庭长兼法官、院长兼法官,庭长和院长只是行政职务。

  同样地,一个好的法官,他是没有首长的,他只听命于法律与他的良心。一个好的司法人,就每个案件,他应该是坚 定地依据法律和良心去审判,他不会被行政长官所左右。

  我们当时信守的是:判决书上,我是具名者,签了名,我就要对这个案件负完全责任,任何行政长官的命令不能影响 我做判决决定,没有任何行政长官可以更改我的判决,我的判决只有透过上诉、由上级法院用它独立的审判权更改。台湾司法 界非常透明,台湾老百姓也是骗不了的,他们运用司法的几率非常高,我们司法人的工作非常繁重,我们每个判决,都要接受 检验。

  我们只接受法律审查,不接受行政指导,这样的一个好处是:避免行政干扰司法。在台湾,很在意这个。像高雄陈菊 “当选市长无效案”的一审判决,我们看到,好的法官写的判决书是掷地有声!我们不在意法官判赢或输,只要他的判决写出 理由、交待清楚,就能服众。

  《新民周刊》:像你与李子春这样的法官、检察官可能会坐冷板凳。

  谢启大:一个坚持原则的法官、检察官,他在行政系统上很难得到肯定,他容易坐冷板凳,办的都是小案子,升任庭 长、调升院长、调好地区,都轮不到他。

  司法人在坚持一些原则时,常会得罪当道,也会造成他不被重用、肯定。李子春当了20多年检察官,考绩都是乙等 。同样地,我当了11年法官,我10年考绩都是乙等,但我和李子春在我们辖区人民心目中,是甲等的法官、检察官,因为 我们不拿案件当人情,我们只依照法律、良心,做最公正的判决。

  我常觉得,案子没有大小问题,看你如何处理,对每个当事人而言,都是天大的案子。就像当年他们避免让我办大案 件,可我办少年案件,我一样可以把整个台湾的少年法制改变哪!

  当然,李子春这样的检察官不适合台湾的官场社会,我们永远都是非主流的。这样很吃亏,你必须甘于清贫,你永远 升不了官,得不到外界所谓“荣华富贵”,你要有很大的道德勇气坚持,一定要很坚定,你的家庭要支持你,否则你会很孤单 。

  我们这样的非主流人士会很清醒,可一直是被排斥的。当然,如果我们要对抗、批判当权者,怎么可能要求当权者肯 定我们?!

  《新民周刊》:11年的法官生涯中,让你坚持对案子负责的力量源于哪里?

  谢启大: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我们从小读文天祥、岳飞,不都教导我们要这么做吗?!可能跟家庭、个性等有关吧 ,自然而然地,我从不觉得这有什么困难。而且既然我选择了读法律、走司法这条路,我就该要有这样的坚持。

   司法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

  《新民周刊》:20年前,你们是如何推进台湾司法改革的?

  谢启大:二十五六年前,在台湾,大家也是不相信司法的,那时有人讲“有钱判生,无钱判死”,讲“司法是国民党 开的”……那时我刚进入司法界,台湾敢于对抗强大行政力量的法官、检察官不多。

  台湾前两个蒋“总统”其实相当清廉,作为威权时代的领导人物,他们也觉得可以干涉司法,但他们还容得下一些说 实话的人,所以除非一些政治案件或跟行政机关有关的案件,其他案子他们倒不会干涉。当然在那个威权时代,台湾司法要做 到完全独立,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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