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应对之忧
近期应对群体性事件,少数地方干部长进不大,考试没合格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进入5月迄今,我国一些地方发生多起群体性事件,各地处置手段不一,社会反应不一。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指出,从去年开始,尤其瓮安事件等一系列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执政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在基层具体执政行为中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多个部门直接培训县级干部,对维护稳定、做好群众工作也出台多项新政策。从中央精神及当前形势的要求看,中央衡量基层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尺之一,就是其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有关专家分析道,从今年一些地方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情况看,各地干部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地方有亮点,而个别地方仍然没有吸取教训,犯同样的错误,“可以说考试没合格”,中国社科院群体性事件研究专家单光鼐说。
群体事件应对有明显进步
据分析,今年四五月份以来,我国涉及多方面的群体性事件令人关注。比如在互联网上,人们集中关注的包括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罗彩霞事件、杭州飙车撞人事件,等等,其中多数事件得到合理解决,社会反应良好。
长期关注研究群体性事件的单光鼐研究员分析,从去年开始,我国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措施有了明显的进步,这表现在:
多数事件都能较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他认为,群体事件常以体制外的“街头行动”向社会宣示诉求,以争取问题的解决。现阶段群体事件的组织化程度很低,集体行动往往自发、盲目。事发当地的政府在中央的督导、省市政府的主导下,能将混乱尽快消除,且阻止其蔓延,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继而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矛盾。
层级较高的省市领导应对突发事件频频露出“亮点”。如去年至今,上海发生了群众反对磁悬浮扩建的“散步”,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针对群众反对磁悬浮散步作出“冷处理、徐图之、慎用警”的指示;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迅即与出租司机直接面对面对话;瓮安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及时赶赴一线,按程序果断地免去该县四位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迅速平息事态等,得到社会舆论的普遍肯定。这些省市高层领导冷静、理性、平和处置群体事件,为全国各地处理类似事件作出了榜样,他们开明、亲民的形象亦获得社会舆论的广泛赞誉。
新的治理路径已具雏形。归纳起来是,其一,亲临现场。地方政府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第一线做工作,“靠前掌控”。其二,就事论事。不对群体事件作“过度政治化”解读,不轻率地将群体事件定性为“敌我矛盾”,且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的经济、民生利益诉求。其三,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真实信息;速报事实,慎报原因;知道多少,就公布多少,以后用滚动方式逐渐增加。其四,反思、问责。首先查找自身原因,检查政府工作中的缺失,公开坦承失误和不足;迅速启动问责程序,罢免失职、渎职官员。其五,慎用警力。不与群众发生直接对抗、冲突;同时,如发生了打砸抢烧,就要果断处置肇事者。
媒体迅速参与舆论监督。主流媒体以“速报事实、慎报原因”等办法,争取主动权,抢占话语权,抢占道德制高点,主动设置话题。
仍有个别地方应对不力
上述进步正在通过中央意志逐级传导到地方。但各地落实的情况仍有不同,在有关受访专家看来,近期个别地方政府处置突发群体事件时,仍出现诸多失误,引发群众不满,导致事态的升级。具体而言,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草率作出结论,容易引发不满。如近期某地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没有对死因深入调查,就草率作出“自杀”结论,引起家属不满。调解时,公安局的领导一口咬定是“自杀”。在此期间,当现场围现人员逐渐增多时,警方没有维持秩序并劝退疏导,导致围观人员越来越多,场面失控。
此外,由于预案准备不充分,在亲属同意运走尸体时,却受到其他人阻挠。地方有关部门对死者家属承诺按预定日期给出法医检查的书面结果,但到预定时刻,不但没看到结果,连人影也没看到。
其二,信息公开不及时,谣言满天飞。在事件发生初期没有及时通过当地电视台等有效渠道及时公布有关信息。而当网上出现种种猜测后,又没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不少群众相信了网上说法,小道消息占领了市场。
其三,在第一时间,相关领导没有和群众直接交流,没有出面安抚,导致事态逐步升级。
“就在几天前,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圆满处置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我负责接待,和上访群众面对面地交流了5个小时左右。开始时群众情绪激动、恶言相向,随着交流的不断深入,有群众帮着我维持秩序,帮着我说话,最后达到互信互谅,事情也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东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温长军说:“事实证明,处理类似事件,必须尽可能增大工作的透明度,和老百姓面对面交流,换位思考。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积极回应他们的问题。中国的老百姓是通情达理的,你的工作做到位,他们绝不会无理刁难”。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来发生的某群体性事件,“在长达80个小时中,没有见到当地主要负责人出面,看不见他们的身影,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事件拖宕这么久,不能说跟他们不敢承担责任没关系。”单光鼐说。
其四,少数地方毒品泛滥,社会治安差,群众缺乏安全感,容易形成酿成群体事件的社会原因。
据当地政法机关负责人介绍,这一群体性事件的所在市63万人口中,2008年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953人,相对偏高。吸毒人员完全靠偷、抢、贩毒筹集毒资。事发酒店对面是美沙酮替代治疗门诊,商业街、步行街、车站、电影院都集中在附近,是涉毒人员的集中地。还有些涉毒人员有传染病不能收监、劳教,放在社会上,群众不理解、不满意,意见很大。新禁毒法实施后,对复吸人群实行社区戒毒,而目前县级市的社区功能不齐全,财政支持不足,且社区没有专职人员,无法落实,涉毒人员管理面临新难题。
尽快走出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误区
从贵州瓮安事件到重庆出租车罢运再到近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迅速缓解了紧张局面,有的地方则民怨激愤,引发社会混乱。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地方官员缺少锻炼和学习,缺乏现代社会背景条件下危机管理意识和技能,在执政能力上存在缺陷。
“县委书记、县公安局长来北京参加中央集中培训刚刚返回各地不久,某市就出现群体性事件,这可算是交出了一份不及格答卷。这反映了当地领导干部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没什么长进。”单光鼐直言:“核心的一点,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领导干部遇事要敢于担当,要走在前面,听取群众意见,做群众工作。而相对于去年的一些进步,我觉得与瓮安事件等相比,近期个别地方政府在应对方面进步不大”。
现场看不见主要负责人以致惹出乱子的情形过去也出现过。例如,在池州事件中,市委书记何闽旭没有到场,四处寻找不见其人。事后查明他是跟情妇跑到九华山去了,在温柔乡里逍遥。再如陇南事件中,当时的市委书记也退避三舍,不敢与群众见面。
单光鼐说,领导干部亲临现场纾缓民怨还有成功的例子。如,万州事件发生时,群众把区政府包围了,几乎所有的区委负责人都到了现场。他们向老百姓喊话,言语恳切。有的负责人喊话说:万州的父老乡亲们,我来这个地方时间不长,我希望把万州搞好,发展经济,搞好人民生活。出现这样的事情,我感到很不安,向大家表示歉意!单光鼐说,几个月后我们再次去事发地调查时,还有群众向我们提及此情此景,可见给群众留下的印象之深。
他分析道,当前基层干部对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有几个非常容易出现的误区。首先,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队伍中仍有“过度政治化”解读的倾向,对群众的真实心态、合理诉求有隔膜,不能真正理解、面对,而以过度政治化解读推卸责任;其次,认识不到群体性事件有“发酵期”存在,没有做到前瞻性处置,防微杜渐;三是忽视谣言、传言的危害。在这些年爆发的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中,几乎每一件都有数种谣言出现,并在群众中传播。当地基层干部对此经常冷漠忽视,不及时公布真相,以致事态扩大;四是对“死人”与社会抗议的关系缺乏认识。
单光鼐说:“突发事件不可怕,群体性事件不可怕,群众不可怕。如果领导干部不能守土有责,不能勇于担当,能躲则躲,习惯于把群众的不满说成敌对势力的煽动,把警察推在前面,借以掩盖自己执政能力的低下,强力压制住一时的骚动,却不去努力夯实执政党、政府和国家民族的百年基业、万世太平,那才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