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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状元民族造假责与罚:民族加分制仍牢不可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3日14:15  民主与法制时报

  重庆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因查出民族身份造假,被由重庆市纪委、民宗委、公安局、教委、招办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列为违规学生。之后,北大放弃录取何川洋,港大亦宣称不录取。一个“裸分”即能上北大的学生,一次发生于何川洋14岁时的民族身份更改,且完全由其父母操刀,是否需要严苛至完全取消录取资格的惩罚?

  重庆“造假状元”的责与罚

  □本报记者 杨 明

  语文121分,数学145分,英语131分,文综262分。加起来,总分是659分。2009年,重庆高考文科状元就此诞生。这个幸运的孩子,名叫何川洋。消息一出,何川洋光环加身。然而,之后便被曝出民族身份造假。7月2日,北大表示“放弃录取”何川洋;之后,港大也表示不录取。何川洋面临的是无书可读的境地。

  “这是法治的必要代价。”海南大学副教授王琳撰文指出,围绕何川洋的责与罚,“关乎到一部规章,乃至一个国家的未来。”

  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萧功秦告诉记者,北大的处理并不为过,也能对所有的孩子与家长都起到共同警示的作用。“假如结果是说何川洋并无故意,造假系其父母所为,继而认定何川洋无责任,会给人们一种暗示,只要孩子不知情,就可以做任何违法造假之事,并以此来为孩子谋利。这于社会是不公正的。”

  这一次,何川洋的无书可读,于法、于情,几乎陷于绝地。今年4月22日,国家民委办公厅等部门发出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民族成分造假的考生,“一经查实,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加之无数网民愤然责问,何川洋的民族加分,毁了一考定终身的“程序正义”,“一定要严惩”。

  同情者不再占多数。甚至,同情者在论坛、博客上发的只言片语,质疑北大为何“放弃录取”何川洋,会立刻引来谩骂攻击。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是何川洋事件同情者之一。周泽曾两度在报纸上撰文称北大“放弃录取”何川洋系违法行为,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采访时,周泽已是疲惫不堪,“无法想象,自己的话竟然引来那么多人恶毒攻击”。

  早在北大决定“放弃录取”何川洋时,《新京报》一位编辑便在自己的MSN签名档上写下:“如此责罚,是责罚相当?还是北大矫情?”

  这些只言片语的呼吁并未扭转“大局”。7月8日,新华社电文称,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决定,“取消联合调查组查实的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教育部对此表示肯定。

  “高考比的不仅是考试”

  时光倒流至3年前。当时,何川洋14岁,正读初中。其父,在巫山县招生办工作的何业大做了一个决定:为儿子何川洋修改民族成分。

  这并非容易之事,并且,“高考移民”、“体育加分”等乱象当时就已充斥媒体。3年后,一旦东窗事发,对何业大、何川洋会意味着什么?给何业大以勇气的,也许是当时修改民族成分以获得未来考试加分这个“不能说的秘密”,在国内有悄然风行之势。

  对一名高考生来说,在考场上多得一分,也许就意味着人生命运的转折。而不用考试,却又能平白得到加分,这是多么大的诱惑?

  这个诱惑活生生摆在重庆众多高考生家长面前——只需疏通关系,将民族改为少数民族,就可能如愿以偿——当然,前提是父母得有够硬的关系。这一“坦途”,对普通民众而言,有似妄语。也因此,而今真相得以揭露,批评之声铺天盖地。

  这并非高考加分首次在重庆引起关注。2008年的重庆市高考,市文科状元刘超然差点上不了北大。这在重庆教育界成了人所共知的“笑话”。“高考比的不仅仅是考试本身,也比考生家长”,这一说法,许多年前即流传开。

  刘超然的高考成绩是666分,但他没有拿到任何加分。倘若纯粹比拼高考成绩,刘超然毫无疑问是状元,并且,会被北大第一个录取。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刘超然身后,20匹“黑马”凭借着高考加分排在了刘超然前面,当年北京大学在重庆市的录取分数线(高考成绩+加分)也蹿至665分。2008年,北大在重庆录取计划是文科20人,但是只有高考“裸分”的刘超然并不在前20名之列。

  刘超然最终能入读北大不无惊险。最终北大在重庆增加了4个文科招生计划。北大重庆招生组的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增设机动名额的原因是报考的优秀生太多。

  在考生群体中流传的一句谚语:“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自然,这绝非仅是针对成绩不好的学生。实际上,即使分数高到状元这个档次,在其心仪的高校对其发出录取通知前,依旧要提心吊胆。

  2008年,清华大学在重庆的录取分数线为691分,该校录取的理工类考生的平均分竟高达699.6分。事实上,该年来自于重庆市一中的理科状元刘薇,高考成绩是706分,这位同样没有享受任何加分待遇的复读生录取成绩最终只在重庆市排到并列第七名。

  文科状元刘超然最终在北大的录取线上排名倒数,理科状元刘薇的前面突然又多站出了6名考生,还有一个和她并肩。各式各样的加分最终导致状元们成不了状元的尴尬。

  “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今年,“裸分”(即不含加分)即考了659分的何川洋遇到的,则是另一种不幸。实际上,无需通过民族加分,何川洋即能上北大。甚至,恰恰是他的状元光环,引来媒体关注,才一步一步将自己送上“倒霉”之路。

  何川洋被北京大学“放弃录取”了,接着又被香港大学拒之门外。北京大学的理由很清楚,这位重庆高考文科状元伪造了少数民族身份以给自己“加分”,尽管他的分数早超过录取线,且根本用不着这个所谓的“加分”,但北京大学依旧拒绝这个具有“道德瑕疵”的学生。

  根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7月2日,得知自己与北大失之交臂,何川洋把自己锁在屋里,哭了几天几夜;而何川洋的父母,也都已停职。

  这原本应当是一个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季节,谁料其父母舐犊情深,3年前的“这一改”,反倒害了何川洋。

  事件曝光后,何业大通过媒体表达歉意:“愿意接受组织上对我的任何处罚。”同时,希望媒体不要太过关注何川洋。“何川洋没有享受到加分,民族身份修改的事情,与他没有关系,修改民族身份是我妹办的。”

  网民却没有选择“原谅”。何业大的这一举动,也旋即被网民解读为“第一时间为何川洋开脱”。

  而何川洋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不带城府的述说,又引发一场轩然大波。“我其实根本不晓得是怎么回事。爷爷、奶奶都在包帕子、背背篓,我认为这就是土家族的特征。”何川洋继而认为,对于自己民族身份被改之事,自己其实并非故意。

  “简直是天方夜谭,一个高中毕业生竟不知自己的民族成分,就凭这一点北大就该对其拒绝录取!”这次对话几乎成为一道导火索,网民认为何川洋的答复是在挑战诚信,“起了个坏头,他的行为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加分范围越窄越好”

  何川洋事件的背后,是发端于高考恢复之初的“高考加分制度”。自1977年高考恢复,历经几十年的尝试,该加分制度逐渐暴露其弊端。为了能获得加分,有人不惜改名,有人改族籍,有人拼命地搞到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人行贿,有人受贿,有人利用手中的权力……通向大学的道路上,除了汗水与坚毅,“关系”、“票子”也成为一道“景观”。

  除了民族加分,体育加分乱象历来突出。据媒体报道,“假体育加分”主要采取“假打”和“枪手”代考的方式。有重大比赛时,学校让真运动员与欲办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学生共同前往比赛场地,由真运动员上场比赛,如果取得名次,则真假运动员合影,由假运动员支付给真运动员“辛苦费”,最后让假运动员办二级运动员证书。

  其实,早在2006年高考录取中,湖南省就曾出现数百名跑几圈就气喘吁吁、使出“吃奶”的力气也将铅球扔不出几米远的“省级运动员”,将“高考加分”制度推向信任危机的顶端。

  这一系列的加分乱象,加之2008年发生于重庆的刘超然事件,已经令重庆市教委意识到加分政策问题的严重性。

  来自于重庆市教委的文件称:针对近年来部分体育尖子生成绩弄虚作假的现象,重庆着重对体育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2009年起,取消跆拳道、散打项目。

  据《南方周末》报道,取消的加分类别还包括重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足球加分从每队申报15名减少为11名;排球、乒乓球加分均从名次前8名减少为前6名。重庆市教委一位负责人表示:“总的原则是,加分越少越好,范围越窄越好,尽量减少通过不当加分造成的不公平,减少钻空子现象。”

  伴随体育加分逐步紧缩,民族加分制度依旧牢不可破。何川洋事件后,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副院长卢晓东认为,民族身份加分制度是个好政策,应该继续坚持,并且适当扩大。不能因为个别事件的发生,就因噎废食,改掉这个政策。

  “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或者偏远地区的教育,特别是初等教育,确实是有待提高的。高考民族身份加分就是要在这方面作一个补偿,让少数民族有更多的机会融入中华大家庭,是整个中国民族融合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关键是要对政策执行过程实施严格的监督,防止造假,而不是废止这个制度。”卢晓东说。

  “这点挫折算不了什么”

  卢晓东希望北大不要取消何川洋的录取资格,“更应该对考生父母采取严厉处罚,何川洋的高考成绩与民族身份无关,社会应当给何川洋机会”。

  也逐渐开始有人反思,何川洋的背后,其实是高考加分制度的弊病。“这都是加分制度给逼出来的,别人都在想办法加分,你不加;或者父母帮你加好分了,你倒过来去举报父母,这是何等高度的道德要求?”

  周泽告诉记者:“其实,谁的父母不想给孩子弄一个加分资格,问题显然不在于此,而在于负责户籍管理、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不错,何川洋的民族成分造假了。但从媒体报道反映的事实来看,这完全是其父母所为,而且是其上高中之前的事。当时,何川洋还只是一个初中生,年龄不到14岁,如何去理解父母行为的性质?即或何川洋后来知道父母为自己改了民族成分,在木已成舟、户口簿上已经是少数民族的情况下,要求其在高考填表时‘拨乱反正’,再改成‘汉族’,如何可能(根据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文规定,‘考生民族成分的确认,应坚持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民族成分与考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相一致的认定办法’。如果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早就改成少数民族,参加高考时,何川洋当然也只能填少数民族,否则将面临的是又一次的繁复更改程序)?”周泽说。

  而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三部委办公厅联合发布的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文,即《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在周泽看来,“只是一个行政指导文件,如果涉及对公民受教育权的剥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周泽告诉记者,该文件于2009年4月才发布,何川洋之事发生于几年之前,该文件是否能适用于几年前发生之事,且用来剥夺一个学生的受教育权,“值得商榷”。

  然而,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的处理决定,以及教育部对此的肯定,令何川洋事件落下帷幕。一个“裸分”即能上北大的学生,一次发生于何川洋14岁时的民族身份更改,且是完全由其父母操刀,是否需要严苛至完全取消录取资格的惩罚?周泽期望何川洋提起行政诉讼。接受记者采访时,萧功秦则更显乐观:“18岁的中学生也不小了,这点小挫折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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