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87年3月26号,中国和葡萄牙两国政府,在北京草签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这意味着,被外国人掠去、长达数百年之久的澳门即将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23.6平方公里的澳门,是中华民族镶嵌在中国南海上的一颗璀璨的宝石,是华夏儿女割不断的血脉。
新中国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重申,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不过是个时间和时机的把握问题。在时机不成熟时,暂时维持现状。1979年2月,中葡两国签署了建交公报,而此时,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在对待香港、澳门的问题上,邓小平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在这一构想的指导下,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
当9岁的澳门女孩容韵琳用稚嫩的嗓音唱出《七子之歌》时,人们听到的不仅是儿女对生母的呼唤,还有要挣脱屈辱的呐喊。
【导读】
中葡关于澳门问题谈判的前前后后
【作者】 陈果吉
一、澳门问题的由来及中葡就澳门问题谈判的背景
所谓澳门问题,是指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澳门,由于历史原因,长期被葡萄牙占领,中国需要对其恢复行使主权的问题。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553年,葡萄牙人在澳门停靠船舶,进行贸易。1557年,葡萄牙人未经明朝政府许可,开始在澳门非法居留。中葡两国文献记载均表明,葡萄牙人是以借地晾晒湿水贡物为托词,得以在澳门暂住的。葡萄牙人一直自认是租居澳门的臣民。明清两朝政府都对澳门行使了全面的主权。1840年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乘清朝政府战败之机,相继侵占了澳门南面的凼仔岛和路环岛。1887年,当时的葡萄牙政府迫使清朝政府先后签定了《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北京条约》,规定“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它处无异”。此后,葡一直占领澳门并把澳门划为葡领土,作为葡的一个“海外省”。1974年葡国“4•25”革命后,葡宣布实施非殖民地政策,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而不是葡殖民地。1976年,葡萄牙新宪法规定:澳门是在葡萄牙管辖下的特殊地区。
中国人民从来不承认上述不平等条约。中国历代政府在澳门的主权问题上从未作过让步,也从未在法律上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让予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曾多次阐明澳门是中国的领土,澳门问题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一贯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暂时维持现状。
在澳门问题没有解决前,中国政府为了维护国家和澳门居民的长期利益,对澳门采取了政治上维护安定、经济上给予扶助的政策,长期以足够数量和合理甚至优惠的价格向澳门供给生活用品与生产资料,支持澳门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国内经济的巨大发展,进一步促进了澳门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1979年2月8日,中葡两国经过友好谈判,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中国驻法大使韩克华与葡萄牙驻法大使安东尼奥•利英布拉•马尔丁斯,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订了《中葡建交公报》和《会谈记录》。双方就澳门问题达成如下原则谅解:中国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问题表示的立场是:“澳门是中国领土,定将归还中国。至于归还的时间和细节,可在将来认为适当时候由两国政府谈判解决。”葡萄牙驻法国大使表示:“葡萄牙政府原则同意中国政府的立场”。“葡萄牙宪法没有把澳门并入葡萄牙的领土,宪法只把澳门看作是在葡萄牙管理之下。葡萄牙对于澳门地域管理的结束,将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之间进行谈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1982年9月1日,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人民在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务”。根据这一精神,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和澳门问题,被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
1984年,中英两国通过谈判就香港问题达成了协议,双方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香港问题的解决,为澳门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1984年12月,中国国家主席李先念应邀访问葡萄牙共和国,同葡国领导人就澳门问题交换了意见。1985年5月,葡萄牙共和国总统埃亚内斯访问中国,中葡两国领导人在友好的气氛中就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再次交换了意见。邓小平在会见葡国总统时表示,“中葡之间只有一个澳门问题,这个问题原则上在1979年已经解决。”葡国总统亦认为“澳门问题在1979年两国建交时已达成友好协议,有了谅解,从根本方面已经得到解决。目前,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容易解决的。”双方为解决澳门问题取得了基本的共识。1986年5月20日,中葡双方发表新闻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经过友好磋商,决定于1986年6月最后一周在北京开始就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进行会谈。”
二、中葡谈判前各自的准备与方针
在香港问题解决前,葡曾希望香港能以“澳门模式”维持“无限期的地位”,以便通过保住香港而保住澳门。香港问题解决后,葡意识到对澳门的管治将难以长久,于是只得作撤走的准备。由于1985年底葡第五届议会选举时,社民党击败社会党组成新政府,1986年2月葡总统选举,社会党候选人苏亚雷斯上台(葡国政治是议会多数组织政府,总统负责澳门事务);负责澳门事务的总统代表社会党的利益,负责外交谈判的政府代表社民党的利益,葡党派矛盾被带到解决澳门问题的过程之中,葡对中葡谈判难以形成一套完整成熟的方案,仓促中提出的方针政策是:力争通过谈判,拖延撤走时间,保持葡辙退时的“尊严”与“体面”,最大限度地维护葡的利益。谈判前,葡对以下三点较为关注:
1.希望会谈轮流在北京和里斯本举行。葡总理席尔瓦私下说:“按惯例,会议应轮流在北京和里斯本来举行。代表团的级别最高是副部级。定于五月份开始会谈,时间太紧了”。葡总统对中方提出谈判澳门问题感到突然,说葡方至今对会谈仍无准备,尚未确定会谈日期。葡方准备在第一轮会谈时听取中方的意见,在第二轮会谈中提出相应的建议。
2.尽量拖延归还澳门的时间。葡在谈判前对我收回澳门的期限非常关心,生怕我把1997年定为归还澳门的最后期限。葡总理席尔瓦说:“澳门与香港不同,不存在条约问题,澳门若与香港同时收回,就意味着葡国也是用枪炮侵占了中国领土”。葡政府通过澳门前立法议员放风:葡把接受1997年为归还澳门的最后期限,视为葡国的耻辱,葡宁愿提早从澳撤走,也不会答应此要求。
3.对土生葡人的地位和利益表示关心。葡总理说:“澳门土生葡人的国籍问题,在中葡会谈中需要慎重处理。澳门土生葡人只有几千人,其前两、三代可能是从葡国去的,葡不会放弃他们。”他认为:澳门土生葡人自幼受葡国教育,一个汉字不识,他们大多在澳门政府中的各部门任职,均把澳门作为自己的故土,非常关心澳门前途。希望中方关心照顾他们的利益,政府移交后不要改变他们目前的地位和享有的待遇。
中国政府在香港问题解决之后,便开始了解决澳门问题的准备工作。其解决澳门问题的总体设想是:解决澳门问题和解决香港问题一样,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在恢复行使主权以后,采取一系列特殊政策,包括保持原来的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成立特别行政区,除国防、外交由中央政府负责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由澳门当地人自己管理,等等。这样做有利于稳定澳门,有利于稳定香港,有利于台湾问题的解决,也体现我平等对待英、葡两国的精神。
基于以上考虑,中国政府提出了解决澳门问题的十一条基本方针政策。这些方针政策的基本精神后来都写入了《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附件中。
其时,针对澳门所特有的问题,中国政府还提出了几项具体政策:
1.关于澳门“土生葡人”的问题澳门当时有“土生葡人”约九千人,他们世居澳门,并且多数具有中国血统。他们持葡萄牙护照,自认是葡萄牙人。澳葡政府机构上层官员多随每届总督来去,中层官员多由“土生葡人”担任。真正掌握政府机构运转的是这部分“土生葡人”。在律师、建筑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中,“土生葡人”也占多数。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地位低于来自本土的葡人,而比当地中国人高。他们主要经济利益在澳门,多数不愿意回葡萄牙定居。
对澳门“土生葡人”拟采取团结争取的政策,欢迎他们继续留在澳门。按照中国国籍法,在澳门出生的中葡混血居民应被视为中国人。考虑到“土生葡人”是否有中国血统,事实上很难辨别,为了照顾葡萄牙政府和这部分居民的接受程度,中国收回澳门后,对“土生葡人”国籍问题的处理,拟尊重他们的意愿。凡自认为中国人者,享受中国公民待遇,并保留葡萄牙证件,但在中国境内不能享受葡萄牙领事保护。凡自认为葡萄牙人者,仍可作为澳门居民,享受澳门居民的一切权利,并可以个人身份受聘在特别行政区政府中担任某些职务。
2.关于澳(门)币和港币继续流通的问题澳门流通的货币有澳门币和港币两种。澳门币自1977年开始同港币挂钩,实际上依附于港币。澳门币本身不能自由兑换,但可通过港币兑换其他外币。在十一条基本方针政策中,规定澳(门)币继续流通。由于澳门在经济上对香港的依附,将来的澳门特别行政区也继续允许港币与澳门币同时流通,但不在“十一条”中作明文规定。
3.关于赌博业的问题赌博业在澳门经济结构中占有特殊地位。澳门旅游、交通、饮食等行业都与赌博业有密切联系。当时在澳葡当局财政收入中,赌税超过财政总收入的三分之一。根据保持澳门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的政策,中国政府拟定将来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允许赌博业继续存在。
另外,澳葡当局的统治比较腐败,行政管理效率差。当地居民虽然希望保持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但对澳葡当局的治理不满,要求改善。这一点和香港的情况不同。因此,我们对澳门的政策以不定得过细为宜,以免束缚将来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手脚。
关于收回澳门时间的考虑,我们的政策是,不宜过早,也不宜太迟,而应与香港基本同时收回。为避免分散力量,具体时间可与收回香港的时间略为错开。
根据中央的精神,外交部、港澳办、港澳工委和澳门分工委随即组织力量,对澳门社会的政治经济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拟就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方案。
关于与葡谈判的方针,基本上采取香港模式。首先明确澳门领土主权问题业已解决,然后在此前提下集中就收回澳门的方针政策和过渡时期的安排与葡方进行磋商,争取较快达成协议,使澳门尽早进入过渡期。谈判中对葡方面子给予适当照顾,在我原则容许的范围内适当采纳其合理意见。有关澳门问题的历史旧账(如不平等条约是否存在或有效等)我不主动提出,如葡方提出此类问题,可视情况申明我方立场并给以批驳,但不纠缠。关于收回时间,根据港、澳收回“基本同时”又“略为错开”的原则,并考虑到澳门实际情况和照顾葡方要求,将收回时间安排在1997年收回香港之后,但不迟于1999年,具体日期可与葡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