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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载从生命教育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09:25 红网

  汽车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出行便利,也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但是对于因车祸丧生的人和他们的家庭来说,交通事故带来的却是飞来横祸,灭顶之灾。疾驰的汽车瞬间都可能会变成“马路杀手”。

  6月19日下午,湖南石门县一农用车载着29人去邻村吃喜酒,归途中翻入路边深沟,车祸导致包括司机在内的11人当场死亡,18人受伤(新华社6月20日电)。其实,这种重大交通事故几乎隔三差五地在我们身边上演。2004年2月10日上午,陕西丹凤县一辆超载农用车三轮车违规载客翻下山坡,共造成19人死亡,4人受伤(《江南时报》2月1日报道)。

  也许在平时,我们并不觉得因超载或其它种种原因引发的车祸有多么地可怕,可当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对之表示畏惧。

  有关数据显示,交通事故已经跃升中国第一位的非正常死亡因素。一个惊心动魄的事实是,2003年,中国平均每一天中被车祸夺去的生命近300人。

  在这些车祸悲剧上演的过程中,超载无疑是一个主要原因。甚至可以说,在很多时候,车祸即为“人祸”。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是因为车祸发生的根源往往来自人为。

  按照常理,真正意义上的车祸应当属于自然责任事故,带有一定的灾害性质或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可事实并非如此,现实中的很多车祸往往因为人为原因所致,比如超载,超速,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等等。这些交通事故表面上看是车祸,实为“人祸”。这种“人祸”的严重性和恶劣性,在于它发生的主观性和人为性,使得本可以完全避免的事故,却最终成了必然产物。不论是从尊重人性价值,还是从人性价值本身功能实现的角度来看,此类“人祸”是任何一个政府、任何一个公民所绝对不能允许和宽容的,更是不应该发生的。

  和公路难以承受超载之重一样,生命也难以承受超载之重。从这个意义上讲,治理超载的本质就是在避免“人祸”,那么避免“人祸”就应从“人”的角度上做文章,换言之,治理超载就应从人的生命教育开始。只有懂得了生命价值的重要性,不管是自我生命价值还是他人的生命价值,人们才会真正在潜意识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安全,从而珍惜生命、尊重生命。

  在“关爱生命”成为人们高尚原则的今天,“马路杀手”却在大显淫威,疯狂地在城市繁华的街道上和现代化的高速路上吞噬着众多鲜活的生命。谁来遏制“马路杀手”?这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课题,沉重地摆在人们面前。

  党中央前不久提出了“以人为本”执政理念,胡总书记最近也提出了“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精神。这些都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民众生命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我们也欣慰地看到,全国各地开展的治理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活动已经准备就绪,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按照新标准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集中综合治理(新华社6月20日电)。

  面对交通事故中种种血的教训,愿我们的交通管理者、地方父母官及每一个公民能从中得到警醒。社会也绝不能无视每年七八万生灵,尤其是那些无辜的生命,好端端地被“马路杀手”无情地夺走。曾记得,突袭而来的SARS提醒我们要重视和打造全社会的公共卫生体系,那么,当前十分凶残的“马路杀手”是不是也在提醒我们应该立即着手建设现代化公共交通安全体系呢?(稿源:红网)(作者:陈栋)(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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