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务员三次被投诉将予辞退(新闻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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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5:0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周之江 贵阳市日前出台《贵阳市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其中规定,连续两年每年有三次群众投诉被核实的公务员将予以辞退。 贵阳市人事局考核任免奖惩处处长彭世权说,对于公务员的管理考核,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是,公务员日常的工作情况如何?为群众提供服务时的态度如何?这些管理方面却难免流于形式,必须出台相应的规定,为考核奖惩提供依据。 据彭世权介绍,贵阳市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国家只考核前四项,我们增加了‘考廉’这一项。也就是说,公务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是我们重点考核的内容。” 这个《办法》还规定,平时考核主要采取个人平时据实填写方式进行,季度由主管领导定期审鉴备案,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奖惩和单位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公务员个人年终一个月奖励工资和目标考核奖挂钩。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60%。 为了进一步增强国家公务员的服务意识,这个《办法》明确规定,在服务工作过程中,一年内被群众投诉三次经核实的,本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对其予以降职处理,由单位扣发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奖、年终一个月奖励,并进行离岗教育培训;连续两年均被投诉,且每年有三次投诉被核实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一月内对该公务员予以辞退。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4月28日 第五版) 相关专题:人大通过公务员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