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美国如何处治校园性侵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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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2:57 东方早报 | |||||||||
作者:吴琦幸 近来国内报章有不少关于大学教授性骚扰或者性侵犯女学生的案子报道。美国也有教师性侵犯学生的案子,最轰动的莫过于1995年全美媒体披露的小学老师玛丽·雷图诺和比她小21岁的小学五年级学生佛罗相恋并怀孕生子的故事。当时法官判处女老师玛丽性侵犯、诱使儿童发生性关系等罪名,判处入狱七年,并不准她与小男孩接触。直到前两个月玛丽刑
从这个过程来看两人确实有感情。但是即便两人之间有感情,碍于美国不准师生恋以及保护未成年人法,玛丽还是难逃牢狱之灾,她的教师工作也被除名。可见在师生之间发生性骚扰、性侵犯案件时,美国的法律常常站在学生一边。 教师与学生每天在课堂上接触,有的时候还要在办公室进行教学时间以外的单独会面,知识渊博的教师常常成为不谙世事的男女学生楷模,更何况教师手上还掌握着决定学生成绩、等级的权利。美国的学校尤其是大学,对于教师任课及评分采取完全用人不疑的政策,放手让教师管理学生的学业,这就使教师具备了某种特权。这些权利都使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地位处于不平等状态,教师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于是学生在某方面来说就成为弱者,美国保护弱者的政策在教授与学生之间完全适用,防止教师用特权或者影响力,也就成为美国法律的精神。 美国是一个极端保护个人权利和隐私的国家,人与人之间的肢体接触是一种大忌。公共场合中的男女见面,女士不首先伸出手来,一般男士是不会主动出手去握女士的手的,这也是保护女士自愿的权利。而人与人之间偶然的肢体误触,发生的一方必须要主动道歉,以免别人误会是有意的。通常在美国的大学中,教师与学生是必须要保持距离的,尤其是男女的语言挑逗、肢体接触、某种性暗示的话题,在教师一方面是绝对要避免的。一旦学生以某种感到不安全或者不舒服的理由对教师进行性骚扰的告诉,首先遭到调查的总是教师一方。 洛杉矶的一个社区学院中一位教师上课时,一名女生在睡觉,于是这位男教师走上前要求女生到教室外去。也许是言语不当或者有某种肢体接触,女生事后立即向校方告诉男教师对她进行性骚扰,用手去拉她的肢体,碰到敏感部位。校方接到这种告诉,第一反应就是请警察来处理,而绝对不会由学校方面来进行调查。警察来了一般不作调查,先将教师作为性骚扰的嫌疑犯予以扣押。然后由公诉人的检方进行调查。这个案子经过了这一番程序之后居然成立。于是该名涉嫌的教师灾难来了,他要花钱保释自己,请律师打官司,教师的工作暂时停止。经过长达半年多的诉讼,由班上的其他十几位同学证明教师当时没有进行有意的肢体接触,此案才撤诉。而教师的名声、工作已经大受影响。 这还算是一件教师受到冤枉的案子。如果教师被查出真有性骚扰学生的事例,那就等着吧,法官对于这类案子不会轻判的,即便是由陪审团来审理,美国社会对于教师的舆论尊重也在于他的为人师表。这些陪审员都有孩子在上学,谁都希望学校是一个传道授业的地方,如果有这种衣冠禽兽的教师存在,决不会轻饶他的。于是五年十年的判刑都是常见的。 在美国比较少听到像国内那样女学生声言遭到教师性骚扰或者性侵犯,而教师还在若无其事地上课授业的情况。因为一有这类的告诉,警方早就会介入其中。教师首先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停止工作,出保释金将自己保出来,花重金聘请律师,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打下来,往往是身心俱疲,有的时候还会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在美国学校中不准师生恋,并不在于这种行为有伤风化,而在于违反了公平原则。尤其是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恋爱,即便双方都是自愿的,也到了法定年龄,那也是绝对不许可的。因为这种特殊关系客观上会损害到其他同学的利益,形成不公平竞争。于是美国的很多学校在开学时发给每一位教师的本校有关规定的文件中,关于避免与学生发生性接触成为言之谆谆的重要文件。甚至不厌其烦地让教师了解,如何与学生在课堂上接触。其中包括在课堂上保持与学生的距离,对于学生的一些怪诞举止如何应付。 近年来,美国时尚流行穿得越少越时髦的风气,大学生、高中生往往是这种时尚的实践者。大量的刺青图案也在男女学生的肢体上流行,有的刺青还都在敏感部位,文字也有挑逗之意,校方更将这种情况预先告知教师,以免教师一时心动,误触法网。 一旦教师发生性骚扰学生方面的案子,受害的是学生,受损失的是教师,受到更大影响的恐怕还是学校。学校名誉大打折扣之后对于这个学校的形象、未来的学术排名、学生的招收都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这是学校方面绝对不愿意看到的。这也是开学伊始,校方要郑重发文给所有教师的原因。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