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美国的小镇自治和反黑道私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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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2:59 新京报 |
仅仅依靠民众的道德,往往不足于惩罚犯罪,抑制黑道化。这时候就需要法律,需要国家和政府,由合法的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在黑道化的地方实行法治。 作者:林达 美国是一个实行城镇自治的国家。遍布美国各地的无数大小城镇,全部由民众自行组织政府,选举官员。从中央政府到各州,再到各个城镇,没有委派官员的纵向关系。 在北方新英格兰地区,从四百年前五月花号开始,就实行镇民会议(town meeting)制度,每年秋天开会,选出三至五人的地方政府,并且对修桥筑路,集资兴学等公共事务作出表决。在其他地方,则大多选出市镇委员会来管理公共事务。市镇委员会每年要召集选民参加镇公所会议(town hallmeeting),就公共事务听取居民意见。镇民会议和镇公所会议是美国地方自治的特色传统,以致于现在联邦政府的总统和部长们,有时候到大学里或者地方上,举行和民众见面的恳谈会,解释中央政府的决策,也把这种会议称为镇公所会议。 美国的小镇很吸引人,可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小镇完全掌握自身管理权的体制,对社会总体来说,有一个很大的风险:如果有些小镇趋向于封闭,趋向于黑社会山寨化,甚至在小镇内纵容刑事犯罪,那么法律和文明社会的秩序还怎么进入这样的小镇? 自治小镇有可能出现黑社会山寨的现象,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在南北战争以后的几十年里,美国南方的有些小镇上,白人居民们将有些他们所不能容忍的人,不经法庭审判,实行“群众专政”,施以暴力,甚至当众吊死或烧死。这种公开的非法暴行,产生了一个美国特有的英语词lynching,即私刑。私刑的受害者,大多是黑人或者是外来的白人。 对于不愿破坏地方自治制度的美国来说,反对和杜绝私刑特别艰难。为此,社会上有良知的朝野各界人士,作出了几十年的努力。从上世纪初的罗斯福总统开始,美国历届总统都主张废除种族隔离,立法保护民权,在自治小镇趋向黑道,纵容犯罪的时候,应该由联邦政府出面保障法律和秩序。 美国的新闻界和媒体,在揭示私刑真相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人们组织了揭露和反对私刑的民间团体,几十年如一日地呼吁政府和社会,不要忽视南方的私刑现象。在纽约闹市的一栋大楼窗口,曾经日日夜夜飘着一面大旗,上面写着:“昨天,又有一个人受到了私刑。”提醒人们,私刑是文明社会的耻辱。就是这样,在小镇自治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用法律来杜绝私刑,防止封闭小镇黑道化,一直到1964年人权法案才最终得到保证。 美国小镇走过的道路告诉我们,实行民主选举的,民众自我管理的自治村镇,要保持其文明的本质,必须有一定的条件作为基矗从表面上看,首先是居民和官员们要有一种共同的道德理性,即一些共同的道德和行为底线。事实上,这种共同的道德理性是任何人类文明群落存在的先决条件。我国历史上的自治村镇,有建立在家族观念上的道德行为规范。在美国乡村城镇,有无所不在的教堂。世界上所有文明群落的这种共同道德有着惊人的相似性,那其实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是非之辨。不杀人放火,不打人骂人,不偷不盗,这些是文明社会的共同戒律。 但是,仅有道德理性是不够的。美国的私刑就是一种违反文明规范的犯罪行为,却往往发生在具有浓厚宗教气氛的美国南方乡镇。仅仅依靠民众的道德,往往不足于惩罚犯罪,抑制黑道化。这时候就需要法律,需要国家和政府,由合法的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在黑道化的地方实行法治。为此,上级政府首先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办事,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法律的权威。法律有了权威,才能到达全社会的角角落落。 如果法律不能惩罚黑道,黑道必将变本加厉,就会在局部地方,形成“强拳就是公理,外人不得干涉”的黑道山寨逻辑,而如果这种黑道化和体制权力结合,使得局部地方的黑道体制化,那将是非常危险的,最终会让全社会付出代价。这个教训,是我们应该及早记取的。 作者:知名旅美作家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