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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的安全套还会被当作卖淫嫖娼的证据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09:12 南方都市报

  来信/来论

  近日,郑州市部署实施公共娱乐场所100%推广使用安全套计划(10月23日《中国青年报》)。应该说,这项计划以预防艾滋病的传播为诉求,有着其非常积极的意义。然而,我要说的是,这一“推广安全套计划”会不会落空呢?

  我说这话并非空口无凭,长期以来,一些政府部门推行某一计划都是各自为营、各自为战。卫生部门为预防艾滋病的传播,鼓励公共娱乐场所100%推广使用安全套,公安部门则继续以安全套作为认定卖淫嫖娼的证据。前不久,就有媒体以《保健城搜出万枚避孕套 开县端掉一淫窝》为标题,报道了重庆市公安部门查处“6·13”开县某酒店涉黄案的经过,警察一进酒店就首先搜查这家酒店的安全套,以此来作为认定该酒店有涉黄行为的证据。如果一方面在推行“公共娱乐场所100%推广使用安全套计划”,另外一方面,公安部门仍然以安全套作为认定卖淫嫖娼的证据,那么一些当事人就会进行风险与收益的利益权衡,特别是一些防范艾滋病的传播意识差的当事人就更会抛弃安全套,因为不戴安全套被查处的风险更小。那么,安全套就会成为一种摆设,甚至公共娱乐场所还不愿将安全套摆出台面。这样卫生部门预防艾滋病的传播的计划就会完全落空。因此,有必要强调公安部门不要再以安全套作为认定卖淫嫖娼的证据了。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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