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请允许我用动听的歌声打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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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9:56 南方都市报 |
我记得有一次在康定,黄昏的时候,小城唯一的广场上不约而同聚满了很多市民,一个小小的放音机,一个简陋的扩音器,几乎全城的人载歌载舞,互相不认识的人,手拉手围圈而跳,令人温暖。这种景象在发达的城市是看不到的。 昨天的《羊城晚报》报道说,记者多次接到天河北帝景苑、希尔顿阳光等楼盘的读者来电反映,每晚楼下街头卖艺的歌手声音太大,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学习。记者赶到某楼盘看,只见大约70人正围着一个抱着吉他弹唱的男子,该男子正深情演唱,旁边放着装有轮子可以推动的铁架子,一台音箱和调音台放在上面。吉他箱子摆放在该男子的前方,里面有些五角、一元、五元、十元的零钞。该男子用唱歌来谋生,却被控告为“扰民”。尽管他唱得多么投入多么用心,尽管他唱歌的质量实在不比一些大牌歌星差,可是,他用歌声“扰”了“民”了。 这是一个不需要唱歌的时代吗?当然不是。这是一个将歌声当做噪声的时代吗?当然不是。我想,如果楼下正上演一场现场的“超级女声秀”,或者卖唱者是被捧上天的偶像歌星,谁都会放下手中的事情近水楼台地围观起来。 中国是个载歌载舞的民族,唱歌的权利在中国来说,套用前段时间很火的“超级女声”的口号来说就是——想唱就唱,唱得响亮。虽然“超级女声”是一场商业操作意味很重的比赛,可是从它的受欢迎程度,可以看出全民爱唱的本质。 每个人内心里都张着一张想唱想喊的口,身上都长着一根根想跳想舞的神经,只是,在浮躁的生活里,人们毫无心机去理会这些神经,过于繁重的生活压力使人们听觉逐渐丧失审美能力,视觉逐渐丧失分辨能力。古代人在劳作的时候,由于需要共同出力气,节奏和谐而创造了歌,接着因为需要语言来表达感情发明了有节奏的歌,这才有了诗,所谓“诗言志,歌咏言”。如今这种同声同气的集体需求越来越少,而集体狂欢的表达场所也越来越少,更多的人是将孤独当做酒喝,将郁闷当做零食。 想唱就唱,唱得响亮,歌唱到一个流浪汉的嘴巴里,怎么就成了生活垃圾了? 草暖 本版个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