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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如此行贿闹剧折射出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5:5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11月19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某科长和同事带着公款和礼品去给上司行贿,到了上司楼下,科长一人上楼,下楼后对等候的同事称,东西都已送出。一年后科长东窗事发,原来,钱没有送出,科长偷偷放进了自己腰包。这并非编排的“段子”,而是确有其事。“某科长”就是原武汉市江夏区财政局农业科主任科员李国彬。

  2003年底,武汉市财政局下拨给江夏区农业局一笔12.6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随后李
国彬向区农业局某副局长提出,要感谢一下市财政局相关人员。2004年4月的一天,李国彬同该副局长一道去,携农业局公款1.5万元及茶叶、烟等财物向市财政局行贿。到了市财政局后,李国彬独自上楼,只将茶叶等物品送出,将1.5万元据为己有。随后再次如法炮制,又将2万元据为己有。后来李国彬因另一案件接受调查时,才交代了此事。

  高,实在是高,竟然还有如此熟稔瞒天过海之人!试想一下,倘若不是因另一案件被查处,恐怕当事双方都还蒙在鼓里,不知道被这家伙给“耍”了。试想一下,市财政局有关人员虽说心里会有些纳闷:怎么送来的只是茶叶、烟这些东西,没有“硬东西”,但恐怕也不好直接问对方;而区农业局拿出了一笔公款行贿,是为了下次能得到更大的“照顾”。满以为钱是送出去了,哪知中途被“截留”,恐怕其也不会问问有关方面“钱是否收到了,一点小意思,还请笑纳”。李国彬能施展“障眼术”恐怕就是钻了双方心理上的空子,毕竟行贿是见不得光的事,彼此都不好直说,这样便给了这个“第三者”机会。

  李国彬大钻空子,将行贿款据为己有,其实也折射出一些机关单位中的“潜规则”,如下级部门得到上级拨款等“关照”后一定要“感谢”一下,这样下次才好办事。为何区农业局会同意拿出公款来“感谢”市财政局相关人员,恐怕就是为了“来日方长”,而下级部门的领导一般不愿直接出面,而是委托他人来办事。如这个副局长为何只到楼下就不上去了,还不是觉得这事不光彩,自己“不好意思”去,结果被李国彬给“利用”了。

  李国彬近乎演戏般的“吞钱”手法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要避免类似事情发生,重要的是必须打破所谓的潜规则,让公款行贿者无机可乘。

  □朱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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