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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杀人小果冻”退市宜快不宜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9: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王琳

  据报道,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增加的规格要求为强制性条款,其中消费者最常食用的杯形果冻杯口内径必须大于等于3.5cm。“噎死人”的小果冻将在明年10月1日彻底退市。

  “小果冻”杀人事件在生活中并不多见,但也绝非罕有。从媒体公开披露的新闻看,自2002年以来在全国已有十余起。“为什么厂商不能考虑对产品的形状设计、大小规格以及配方进行改良,以达到一个安全标准,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欧盟和美国甚至作出了小型杯装果冻不能上货架的规定。”这是一个父亲在痛失爱女之后的质问。今天,有关部门终于以实际行动回应了民众的质问,值得肯定和赞赏。然而,新标准十个多月之后才开始实施未免太迟。既然果冻的大小事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我们“执政为民”的政府就应该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行动让公民尽可能早地免于危险之中。

  事实上,这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已然姗姗来迟。而更让人忧心的是,“出台”还并不意味着“即日起实施”。按照这个标准的要求,果冻生产企业从明年5月1日起才需按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且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可继续销售至2006年9月30日。这意味着“杀人小果冻”还能在市场合法地流通、销售十个多月!既然小果冻与偶有发生的“噎死人”事件存在着关联,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将其可能影响到的那部分市民的健康和安全置之于危险的境地如此之久?

  著名社会学家马斯洛曾指出:生命的第一需求就是安全。任何国家都需要公共服务来提供基本的社会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中国也不例外。如果作为“守夜人”的政府明知有危险而不为,悲剧就是一种必然。

  当然,我们可以心存侥幸地期待“偶尔”发生的“小果冻杀人”事件在未来的十个多月里不发生。但行政决策绝不能赌运气,更不能失去对公民生命的敬畏之心。有关部门应该做的,是使公民切切实实地享受到免于危险的自由。我们的政府不能总是跟在事故的后面,永远做的是“亡羊补牢”的工作。当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来防御狼,我们就不要把责任的承担拖到“亡羊”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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