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医疗改革应该多方面同步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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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2:11 东方早报 | |||||||||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童大焕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单雪菱 在社会各界对“天价医疗费事件”———病人67天住院耗资550万元———给予高度关注之际,卫生部网站11月28日突然公布了高强部长不久前在全国卫生厅局长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高强代表卫生部向社会承诺打破公立医疗机构垄断,直指医疗事业管理“不公平”,认为应该通过改革将一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制,由社会力量举办。
我赞同《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鲁宁先生的观点: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是医改成功的前提条件。截至2003年底,私立医疗机构仍然只占全部医疗机构的4%,公立医院大部分都在逐利,又享受免税和政府补贴。这样的管理“不公平”,既放松了对公立医院的监管,也限制了民营医院的发展。但打破垄断只是医疗改革的第一步,医改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价格和服务适应于社会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保障制度,最好的改革,就是让老百姓都能看得起、看得“好”病。为此,在医疗改革上,除了打破垄断,我们还可以在其他多个方面同步推进: 应该取消现有公立医院的分级制度,平衡公共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据卫生部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的30%又集中在大医院。与此对应的是,乡镇医疗机构生存艰难,全国乡镇卫生院三分之一倒闭,三分之一亏损,三分之一维持。很多地方的三甲医院,往往处于别无分店的“市场垄断”地位,患者明知其价格高服务差,但是别无选择。靠公共医疗投入的增量部分来遏止“马太效应”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在现有存量上做足功夫。一些昂贵的重要医疗设备必须从现有公立医院中独立出来,在一定范围内实行重新合理布局,实现全社会资源共享。既破除现有的资源垄断,又充分提高重要设备的利用率,降低国家的重复投资成本和患者的使用成本。 应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制。基本医疗保险应该覆盖包括农民、儿童在内的全体国民,由国家买单,对特殊穷困病人应另有减免机制;企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则作为公民更高层次的健康保障追求。即使是国家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也不能由某个机构垄断经营,应该交给商业保险公司,实行竞争性经营管理;商业保险公司则为受保障人群指定多家可供选择的医院和医生。既保证保险公司有控制医疗成本的主动权,也保证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的公平竞争以及患者较为自由充分的选择权。同时建立重要医疗设备、医院、医生相分离的制度,以及医、药分离的制度。 应该鼓励民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确保公、私立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本次卫生部“打破垄断”的构想中,计划把公立医院都定为非营利性,把社会办医院都定为营利性。这样做可能是为了便于管理,因为民间非营利性医院界定比较难。但管理部门应该担负起更多的责任,不应只图管理方便。在国外,很多非营利性医院和大学都是由宗教、慈善组织和NGO来实施的,它是扶危济困、平抑市场的重要一环。可以参考他们的政府管理经验。另外,现有的也有两个办法来界定:一是和公立的非营利医院服务水平和价格作比较;二是根据它是否由慈善组织来经营管理做甄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