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吉祥车牌”算什么公共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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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6:08 中国青年报 | |||||||||
翟春阳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提出拟拍卖部分车牌号,从而使得有关吉祥车牌号码拍卖的话题再度引起关注。反对者认为,吉祥车牌号码属于公共资源,不宜用于牟利。对此,我认为有廓清的必要。
车牌号码属不属于公共资源?我认同学者章剑生先生的观点:“车牌号是数字和字母人为的排列组合,是公安机关管理机动车的一种方式。因此,包括吉祥车牌号在内的车牌号码,不是公共资源。公共资源应是由公共财政投入而产生的、可供不特定的人利用的资源,如政府投资建造公路而产生的客运线路资源。车牌号码不具有这个特征,故不应列入公共资源。”所以,以车牌的公共资源为前提质疑车牌拍卖,也就无法成立了。 我还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个事实:车牌号可以说是一个无限资源。“吉祥车牌拍卖”并不意味着不参加竞拍或者竞拍不到者,就拿不到车牌了———这与上海曾经实行的车牌拍卖不同。车牌拍卖中,拍不到车牌,就没法上牌,也就没法上路。也就是说,吉祥车牌拍卖不带任何强制性,事实上,也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与机会。 吉祥车牌可不可以用来拍卖?这很让中国的法学家们头痛。因为它既非公共资源,也并不涉及行政许可,而且也没有剥夺任何人的上牌机会与实质利益。吉祥车牌是个什么东西?我想给一个形象的说法:它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上掉下来个吉祥车牌,又正好掉到政府的手中,于是就拿它来卖钱。惟一正当性的要求是,卖来的钱必须用于看得见的公共利益。 吉祥车牌可以算作是一种“文化”。从某种程度上讲,吉祥二字是很虚无的。如果硬要说它本身确实包含有实际利益在内的话,那么最省事的法子就是“取消”它。像一些地方取消尾数为“4”的车牌号一样,这是最公平的,谁都得不到,不管你多么有钱、多么有势。没有了吉祥车牌,天下大吉。 基于“人性化”,一些地方的管理部门取消了尾数“4”,因为“4”为多数人忌讳的。吉祥车牌却是不少人希望得到的,同时也是有限的。稀缺资源总能产生自己的价值。抽签可以说是分配稀缺资源最公平的方式,但同时是一种低效率的方式,不能实现效用最大化。拍卖的方式倒是不错,但拍卖所得,不能不明不白。将其用于公益,谁也不会质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