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南方都市报:只有错买的,哪有错卖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9:25 南方都市报

  街谈

  对普通老百姓来讲,买房是一生中的大事,看房时常常一家老小齐出动。我买房的时候,爸妈不惜舟车劳顿从老家赶来,在三番五次地看过样板房后,两位老人家说,“要是能试住几天就好了,噪音、物管、交通等等,要住上才有体会。”可我连看房都只能看样板房,更别说“试住”。如果让你“试住”后你又不买,岂非既影响了销售时间又让新房成了
二手?只有错买的,哪有错卖的,开发商不会这么傻。

  不过,江门还真有这样的事。据《广州日报》昨日报道,江门市区某楼盘日前推出“试住”销售活动——只需支付一定数目的按金就可入住现楼,然后每月只付“试住”租金,1年以后再决定是否买下。如果对所“试住”房不满意,1年后发展商退还按金。该楼盘负责人说,他们对楼盘有足够的信心,相信绝大部分客户在“试住”后都会选择在这里置业。

  

开发商虽“言者谆谆”,我却“听者藐藐”。如今楼价步步攀升,但前景却变幻难测,谁能说得准一年之后的楼市行情呢?开发商的做法有些令人费解,莫非又只是吸引眼球的作秀?况且,买房毕竟不像买件衣服那么简单,这租金怎么算,住进去对新房有无损害又由谁说了算?就算有个白纸黑字的约定,我们小民百姓没有火眼金睛,哪能看出复杂的合同条款中有无陷阱?更有甚者,要想“试住”,你还得先支付“按金”。买过房的人大概都听说过一句话,“按金是陷阱的开始”。这按金交出容易、收回难,购房者因为按金要不回来而勉强买了自己不太满意的房,这事没少发生过。不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在是吃一堑长一智,不能不多个心眼。

  这几年楼市大发展,开发商为尽快地把房子卖出去,促销手段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诸如“无条件退房选择权”、“无条件回购承诺”、“零首付”、“分期首付”、“无息提供首付资金支持”、“86折88折,越早落定越着数”、“买楼可

中奖豪华小轿车”、“买楼送楼”……种种炒作作秀引诱得看楼者往往热血沸腾、盲目“落定”,开发商也因此“出奇制胜”。

  我们老家有句俗话,“从南京到北京,买的哪有卖的精。”现在想来,此言非虚。

  章回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