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大学生做代理,引出诚信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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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5:52 中国青年报 | |||||||||
达金波 本报记者 任明超 这几天,海南某高校的苏立辉一直很开心,只花了500元钱,就买了一部市面价为680多元的索爱T310“水货”手机,还是送货上门,服务态度也很好。在海南省的一些高校,在校大学生买卖“水货”已经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
“全新精品手机”、“超低价手机”……在海南一些高校校园的宣传栏或人流比较大的墙上,这样的小广告随处可见。一名曾经卖过“水货”手机的徐同学透露,在外行看来,这些广告只标明每款手机的市场价和其售卖的实际价格,这与一些搞促销的行货手机很相似,但仔细看你会发现这些广告的最后都会有“保证质量,1周保换,3个月保修”的承诺,而行货手机一般不保换,保修期一般为1年,这是水货手机和行货的最大区别。 记者试着拨通了一名手机尾号为2911的李同学的电话,据徐同学说,这位李同学现在的销售量一直是学校最大的。 当记者问李同学卖的手机为什么比市场价低很多,有的甚至比市场价少将近1000元时,他毫不隐讳地回答:“这都是‘水货’手机啊,你不知道吗?”他还说自己的手机都是直接从深圳那边运过来的,由于逃避了关税,所以要便宜许多。但据徐同学透露,“学校内卖的‘水货’手机不一定都是真正的‘水货’,有些是旧货翻新的,外行看不出来,所以也当水货卖。” “做这种兼职,短期来看,的确很挣钱,但随着销售量的增加,自己心里越来越不踏实,并且这样不利于个人经营理念的丰富和提升,对个人长远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严重的话可能使自己将来走上歧途。”正因为如此,徐同学后来放弃了在学校卖水货手机。 “做代理,通过自己的努力赚钱是无可厚非的,但有些代理却不顾法律和道德上的约束,在学校公开卖水货手机、假鞋、冒牌MP3或提供劣质旅游服务,这是利欲熏心的结果。”一名现在正在做餐巾纸校园代理的曲亚明说出了他对校园代理的看法。他说:“我们是在校生,做代理对我们来说是很好的锻炼机会,但我不赞成一切都向钱看。” 而曲亚明则表示:“有市场并不能代表我们就应该去做。毒品、军火都有很大的市场,那我们就要走私,贩卖军火吗?这显然不合逻辑,更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违背社会道德!” 英语专业的宋文墨道出了与曲亚明相似的观点,“在学校卖水货手机,对每个同学来说都具有很强的诱惑力,因为可以从中牟取暴利。但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大学生最好不要参与,我认为那些销售者的个人品质都不太好,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不能因为赚钱而违法或丧失个人道德。” 不过,也有学生对此持不同意见。来自四川的大学生李娇就表示:“买卖‘水货’很正常啊,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没人买,没市场,他们肯定就不卖了。” 曾经卖过水货手机的徐同学表示,水货手机销售之所以在校园盛行,原因之一是学校没有相关的规定约束。从他第一次卖到最后放弃将近8个月的时间里,从来没有人过问或干预过他。 就此,记者采访了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梁定雄,他称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此事,但他也承认,“学校没有针对这种事情的相关规定”,他表示,学校的事很多,他们不可能什么都照顾和考虑到。 本报海口12月13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