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为什么总把民工推向高风险一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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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2:4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作者康劲 已造成42人死亡,11人受伤的都江堰至汶川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地的瓦斯爆炸事故,又有新进展。有不少民工向《法制早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反映说:爆炸前就有预兆。他们说,最近隧道的瓦斯浓度太高,下去后经常会感觉到头痛、胸闷,向施工单位的领导反映也没有人来管,还是让照常施工,结果酿成惨剧(据12月24日《法制早报》报道)。报
外地民工成为事故的最大牺牲人群,这绝非偶然。而且,施工单位在多次接到外地民工反映爆炸预兆的情况下,依然安排外地民工冒险作业,这进一步说明,在施工单位的心目中,关注民工的生命安全并没有提上日程。在他们的意识里,外地民工就是应该被安排在最危险的岗位,从事最冒险的工作。把民工送上死亡一线,这不是某一家企业的发明,而是目前一种非常流行的佣工规则。这种情况不仅在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在矿山开采等行业也非常普遍,所以在许多的矿难事故中,总是有大批的民工遇难。 外来民工一面忍受着很低廉的薪水,一面从事着最冒险的劳作,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反映出劳动力价格的长期扭曲和倒挂。一般来讲,企业应该安排有固定劳动合同的职工(即通常所说的固定职工)去从事最危险的作业,因为这些固定职工应该接受过预防灾害事故的专业培训,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率和伤亡率。即使发生了伤亡事故,他们也能得到法定的经济赔偿和补偿。在国外的劳动力市场上,最危险的岗位,享受最高的薪水,因为在劳动报酬中应该还含有以生命为代价的冒险价值。但是,在国内这种情况却恰恰相反,最危险的岗位,却支付最低的工资,而最低的工资标准,就只能招来没有任何安全经验但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外来民工。而这些民工几乎都没有劳动保障权。 劳动力价格的长期扭曲和倒挂,使大批外来民工成为“工业敢死队”,这是经济发展长期忽视人的生命价值,没有以人为本的表现。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25日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