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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没有人可以“破例”修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22 南方日报

  南方时评

  潮白

  昨天《羊城晚报》报道,在开平市赤坎镇五堡村委会的公路旁,本月建起了一座超豪华的墓园,俨然一个小公园。墓园为一位旅港乡亲所建,当地村委会解释批准用地的理由
是,他“对家乡建设贡献大”。

  面对这座豪华墓园,当地群众“有说不出的滋味”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清坟的政策已经出台多年了,绝大多数的百姓也在事实上严格地遵守了,为什么法规面前不是人人平等,有的可以例外?别说不想看而偏偏硬要入眼的当地群众想不通,就是我们“旁观者”,对这种公然违背相关法规行为的赫然出现也感到大惑不解。翻开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其第二十条明明白白地写着:禁止恢复或新建家族墓地。开平的这一个,显然就是新建的家族墓地,除了3个墓穴共葬有5位先人之外,还有2个墓穴不正“虚位待客”吗?

  诚然,修墓的人对家乡建设是有一定贡献的。报道说他捐款给村里的小学,出钱修村里的水泥路,帮村里通自来水,加起来有好几十万元。而且,该乡亲家族对开平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资金超过300万元。古语有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国人的一种颇具积极意义的价值观。对旅港乡亲对家乡的贡献,相信当地群众会铭记在心;但这“相报”,不意味着无原则地迁就,满足“恩”者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情。因此,村委会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向该谭姓乡亲“出让”1亩多的土地,让他重修祖坟,就逾越了“相报”的底线,是不能得到允许的。

  当地村委会说,他们是“破例”给批的土地;我们要说,在任何原则问题上,都没有人可以“破例”。我想,对于“施恩”者,也需要有一种健康的、平和的心态。无论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都不是“施舍”。剔除了这样一种意识或潜意识,才能够在自己一方首先不提出无原则的要求,同时也不为对方有时可能出于阿谀、讨好的行为所心动。但当双方偏离正常轨道、造成既成事实的时候,正是考验有关部门严肃执法的时候,因为法律法规不可以对任何人网开一面。

  封建迷信是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比较严重的现象,许多地方修庙、造坟、建祠堂、迎神送鬼,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在内,为了个人的所谓风水、运程,不惜动用手中的权力靡费公帑,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在我们这样一个封建社会盛行了长达两千年的国家,一下子根除人们头脑中的封建意识是不现实的。违规修建墓园,在广东并不是第一起,此前,我们在粤东、粤西一些地方,都有一定的“见识”。封建观念不除,这也不可能是最后一起。惟其如此,在宣传教育的同时,还需要强制手段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同时明确,违背该条规定的,“由当地市、县民政部门会同国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迁坟,并恢复原来地貌”。那么现在,江门市以及开平市将怎样执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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