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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林志玲“日军帽”事件无关“爱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8:54 南方都市报

  中国观察之郭惠兴专栏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什么行业是最难混饭吃的,恐怕就是演艺业了。

  在旧中国,达官贵人都爱逛戏园子,却把唱戏的演员蔑称为“戏子”,还总结出了“戏子无情”的所谓规律。即使是在推翻了皇帝的民国时期,这种不把演艺从业人员当人看的
意识也丝毫未减,即使是在得洋化风气之先的大上海,也依然生机蓬勃,以致一代名伶阮玲玉不得不在“人言可畏”的流言飞语中,选择了自我终结生命,魂归离恨天。

  幸而现代人的抗压力较高,生命力也比较旺盛,否则像林志玲和章子怡这样难得的人间绝色,恐怕也得步阮玲玉的后尘了。事缘她们最近都因为演艺事业的关系,跟东洋的人和物有了些瓜葛,一个据说是戴了日本陆军的帽子,另一个则是扮演了跟日本商人睡过觉的东洋艺伎,而在广大的“爱国网友”看来,这些都是不可饶恕的卖国求荣行为,都是汉奸。志玲和子怡两位美眉,在“爱国网友”的口诛笔伐下,居然不知羞愧,不仅不思自裁以谢国人,反而戏照演、舞照跳、广告照拍、钞票照赚,看来确实是“戏子无情”了。

  小学生都知道,要指责某人犯了错,总得拿出点能说服人的证据。以志玲戴“日军帽”事件为例,“爱国网友”做了“大胆假设”后,却没有“小心求证”,就乱扣帽子,横加指责林美眉“胸大无脑”、“赵薇第二”云云。可是,她戴的不是“日军帽”,而是日本火车司机帽。从纯法律的角度看,志玲即使是戴上“日军帽”,也是她个人的自由,并非犯罪行为。可口无遮拦的“爱国网友”却对她构成了诽谤罪,因为她并没有戴“日军帽”,而以她在国际模特市场的身价,如果她决定控告“爱国网友”诽谤名誉,要求法庭判处上亿人民币的精神损失赔偿也是毫不过分的。

  即使志玲是因为拍片的“剧情需要”而戴上了真的“日军帽”,那也是道具而已,和当年双手血腥的日本皇军毫无关系。假如她在TBVS的宣传片中戴了“日军帽”也算“不爱国”的话,那么当年在《红灯记》中戴上皇军帽,穿上皇军服来演鸠山司令的著名京剧演员袁世海,就更“不爱国”了。同样的道理,章子怡就因为在《艺伎回忆录》中演了艺伎,而且还同日本名演员渡边谦饰演的日本富商有一场激情的床戏,就惹得“爱国网友”大动肝火,甚至还有人在帖子上破口大骂说“果然是戏子无情,婊子无义”。章子怡演的是“东洋婊子”没错,但是演婊子并不等于就是婊子,这又是一种诽谤行为。

  谈到章子怡因演出《艺伎回忆录》而招致辱骂,不禁令我想起陈冲1986年在好莱坞影片《大班》中因为有大量裸露镜头而被当时的“爱国青年”责骂的类似遭遇。看来,“自家闺女的清白身躯绝不容外人窥视”的封建父权、夫权意识,仍然作祟于当代中国。我敢打赌,如果《大班》和《艺伎回忆录》用的是中国男演员,而在影片中裸露着的是西洋妞、被“中国富商”压在身下的是东洋妞,无论是当年的“爱国青年”还是现在的“爱国网友”,都会打从心底生出阿Q般的快感,拍手称快,大呼解气。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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