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调升资源价格的理由要有说服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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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8:54 南方都市报 | |||||||||
社论 时下,各地有关水、电、气等共用产品价格调整的消息不断。而近期持续走低的物价水平,似乎也为上述调整带来了可能。10月28日召开的全国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认真研究水价、电价、石油天然气价格、煤炭价格、土地价格等方面的改革,理顺价格关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而日前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消息传出,标志本轮资源涨价周期即将启动,
为什么会有这一轮价格调整?综合目前某些专家的说法,可以找到三个主要理由。但仔细考察,这些理由未必具有充分的说服力。 第一个理由是从厂商角度看,水电气等商品长期实行政府定价,价格被控制在较低水平,相关企业无利可图。适当提高其价格,有利于缓解生产企业长期面临的困难,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保证市场供应。也即,政府认定,目前的市场供应问题是由于水电气等资源的价格不顺,没有充分反映生产企业的成本。 然而,这些企业所面临的困难究竟是否真实?11月初,广州市统计局公布今年前三季度广州各行业的平均薪资收入水平。在19个门类行业中,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平均收入为44871元,而广州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755元,比水电煤行业少2万元;住宿和餐饮业的平均收入仅为14496元,比前者少3万元。假如资源生产与供应企业确实面临困难,那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削减人力成本,把其职工工资调整到平均工资水平,解决很大一部分困难。 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其实并没有多少困难,也可能是有困难也不愿自己解决。水电气等行业从生产到供应,大多由国有垄断性企业操控。垄断企业天然地缺乏抑制成本上涨的动力,尤其因为他们是国有企业,可以方便地依赖政府,把自身成本原封不动地转嫁给消费者。倘若政府以这类企业困难为由调整价格,其实是娇惯这类企业。 调整资源价格的第二个理由是,从消费角度看,长期偏低的资源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不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不利于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 但是,这种说法忽视了一点,人们是否会浪费,不完全取决于资源的价格水平,同时也取决于劳动力的价格,也即人们的收入水平。只有在资源的边际价格低于劳动力的边际价格时,才会导致浪费。事实上,目前水电气的价格水平已经足以激励普通民众节约资源,倒是那些公款消费者根本不在乎价格的高低。 而按照前面提到的第一理由,即使水电气等资源涨价,那些新增收入也会转化成企业的收入,用于解决企业的困难,几乎不可能变成对环境的补偿,不会变成对资源产出地居民之福利损害的经济补偿。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所需要的是,重新构造资源型企业与资源产出地民众之间的法律与经济关系。这样形成的价格,才能真正把环境损失成本体现到资源价格中。 除了上述两个理由之外,某些宏观经济学家对调整资源价格提出了第三个理由,貌似高深实则亦难以服人。他们说,通过提高资源价格,可以抵消经济中存在的通货紧缩压力。这种违背常理的说法,把涉及到深层经济结构的通货膨胀或紧缩问题,简化成了一个价格数据游戏。假如这种说法成立,那价格管理机构的官员们就个个都是格林斯潘、周小川了。 正是因为当前对涨价给出的理由缺乏足够说服力,也缺乏逻辑的连贯性,所以,调整资源价格的政策,遭到舆论的普遍质疑。 客观地看,水电气的价格可能确实是扭曲的,但政府仅仅围绕着价格做文章,反而不能理顺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不是放开价格,价格只是市场运行的结果,放开价格不能创造出市场,“理顺价格”的说法可能是误导性的。正确的做法是颠倒过来。政府所能做的是塑造理性的市场主体,平等地保障所有交易主体的自由与权利,构造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由此,市场自然地可以形成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污染损失成本的合理价格。政府现在调升资源价格,只做了下半部分,而遗漏了最重要的上半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