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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贪污和浪费,两者孰轻孰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1:53 东方早报

  文 周士君等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除了有些违法违规、贪污腐败问题外,我觉得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损失浪费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贪污几百万,最后被判了刑,大家拍手称快,但有的领导干部大笔一挥,造成决策或管理失误,可能一下就损失十几个亿。”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近日表示,损失浪费同贪污腐败一样可怕。

  看看浪费与贪污的终极后果

  从价值数额上看,

审计口径揭示的损失浪费情况显示,2005年一年间,全国审计机关共揭示出损失浪费问题金额就高达150多亿元。假如由审计机关对全国损失浪费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普审”,最终得出的那个数字,肯定是相当惊人的。故从价值数额的角度比,贪污腐败跟损失浪费恐怕根本就不在一个“重量级”上。

  从责任主体来看,贪污腐败者常常需偷偷摸摸,拽拽藏藏,作案后又惶惶不可终日,而损失浪费的责任主体往往是大摇大摆,趾高气扬,甚至把其罪恶或劣迹当政绩到上司面前炫耀和邀功。

  从最终惩治结果看,贪污腐败者一旦劣迹败露,便立即被纳入法律程序而“格杀勿论”,可损失浪费者则常常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干脆不了了之。

  实际上,损失浪费与贪污腐败相比,实乃清官与贪官之比也!正如《老残游记》中所述:“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 河南省新乡市周士君

  浪费与贪污“一母同胞”

   因为决策失误、搞形象工程、管理不善、官员渎职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表面上看,似乎与贪污腐败有着本质的区别。其实不然,说到底,它与贪污腐败的成因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在很多时候,损失浪费与贪污腐败是同时发生的,或者说,它的背后浮动着贪污腐败的影子。一些损失浪费之所以游离于“违法违规”之外,头上戴着“合法”的帽子,不过是我们的法律不完善或太过宽容所致。

  常识告诉人们:自由总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表现在官与百姓之间,就是:官自由,百姓便不自由;百姓自由,官便不自由,两者相互制约、此消彼长。官员有了损失浪费的自由,那百姓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拿自己纳的税为其埋单,自由根本无从谈起。百姓只有有了监督官员的自由,官员滥用权力的自由才能得到遏制。

  当然,用百姓的自由遏制官员的自由,总是知易行难的。要让百姓的自由得到充分保障,还“路漫漫其修远兮”。但无论如何,“合法”损失浪费、问责绵软无力、百姓无法置喙的不堪现状,是亟须发生一点改变了。 山东省济南市孙立忠

  浪费何以“合法”地存在?

   无论是贫困县投巨资建大广场,还是严重缺水的黄河流域很多城市的“圈水造景”,都是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都是乱用滥用纳税人血汗钱的行为。我国是一个穷国,用钱的地方太多,很多地方财政捉襟见肘。而一些地方政府却大上形象工程,动辄拿出几亿元、十几亿元、几十亿元的公共资金,建造豪华办公楼和“极具震撼性视觉效果”的公共娱乐场所,根本不考虑地方财政能否承受,纳税人能否承受。

  造成如此严重浪费,在笔者看来,原因有三:一是决策随意性大,没有把关人,或是把关不严;二是决策不公开,公众不了解政府都要干什么;三是决策失误无人埋单,缺乏责任追究。既然决策无人监督,那把财政的钱用于为人民造福,还是用于有利于领导升迁的政绩工程,那就全凭领导的喜好了。

  据报道,今后审计机关将积极探索并开展效益审计。但笔者以为,要避免决策失误造成巨额浪费,还应把好决策关,还应制定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如果不能把好决策关,如果决策失误无人埋单,那么决策浪费就难以遏制。 河北省赤城县张魁兴

  必须揭穿“交学费”谎言

   工程匆忙上马造成严重污染、引进无用之设备、资金被骗、项目中途被迫停工等等,凡是把事情搞砸了办黄造成巨大损失了,需要国家为损失埋单的时候,“交学费”这个十分形象化的词语便屡屡被引用出来。“交学费”的说法情有独钟,在“交学费”的调子下,所谓“损失浪费”便被轻描淡写、大事化小了,公众既不会激起愤怒的情绪,有关部门也难以调动起清查责任的热情。

  长久以来,监管部门都把注意力与工作重点放在了贪污腐败这个点上。所以,在一些官员心目中便奉行着这样一个庸俗的底线原则:只要不往自己兜里装钱,吃点、喝点、浪费点,也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问题。所以,无数钱财被通过“合法”途径白白地打了水漂,而个人或许在“交学费”后拿到了仕途进取的敲门砖。

  现在,最擅长于通过算账来说理的

审计署,用“损失浪费”的准确定性,彻底揭穿了“交学费”的欺世谎言。今后,审计部门把工作重心转向效益审计,但愿它能促使各级政府部门以最少的资源取得最大的效果。 山东省济宁市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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