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以公益的名义剥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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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3: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穷尽一切手段”后方能实施行政强制———这是公众在讨论行政强制法草案时最后形成的一个共识,说的是:民权为大,自由只能因为自由的缘故才能被限制,只有在一切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才能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其实不仅行政强制法如此,所有涉及国家与公民关系的事务都应该如此,比如最近各地的公共品涨价。 用“在涨声中迎接2006年的到来”来形容最近风声鹤唳的涨价,一点也不夸张:国
无论涨价理由包装得多么迷人,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涨价”是对百姓福利的一次剥夺。原有价格下,老百姓本可以用消费剩余享受其他福利;而无弹性的必需品价格上涨后,生活成本提高,必然会挤压其他的消费福利,这当然是剥夺。 自由不能因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被限制,只能因为自由的缘故而被限制,老百姓的福利也只能以福利的理由被剥夺———“穷尽一切手段”原则是实践这个自由辩证法的惟一标准。比如说为了节能,其他的手段都穷尽了,表明所有在价值上比“公民福利”低级的目的都已经用尽了,只能在价格上拿老百姓的福利开刀了———这时候,涨价才是一种货真价实的公益,涨价才可以被看作是“为了更高福利而被限制的福利”。 新华每日电讯曾报道,在水资源紧缺的华北、西北一些城市,近年来出现大造城市景观水之风。有的城市“拦河筑坝”,把河水“圈”在城内;有的城市耗巨资“挖地造湖”,人为制造水域景观———用“穷尽一切手段”的原则来看,这些城市就没有提水价的资格,因为最初级的节能手段还没有尝试。天然气要涨价,政府必然向社会公开企业成本运营情况,让公意来进行是否穷尽了一切手段的判断;春运火车票要提价,必须以证据表明,铁道部门已经“穷尽了一切手段”,除涨价别无他法;还有电、石油、土地、煤炭等,所有公共品的涨价都必须能经受这种公意审视。 不能什么自私的目的,都借以公益的名义,让老百姓节能,让老百姓为腐败和浪费支付成本。 曹林,青年杂文家。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29日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