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反就业歧视要从保护隐私做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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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9:31 南方都市报 | |||||||||
虚拟@现实之五岳散人专栏 据报载,在27日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中,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这部法律应明确禁止就业歧视现象。一位委员说,最近他看新闻,发现居然有单位明年不招属狗的员工,因为明年是农历的狗年:“就业歧视竟然荒诞到这种地步了!”
也无怪这位委员如此气愤,这种歧视确实比较离谱。本命年的忌讳固然是传统民间文化的一部分,但也不至于影响到现代生活的程度。这其实都不能算一种歧视,而是某种封建迷信加神经病的表现。 说到就业的歧视,其实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一般来说,去应聘一个工作岗位,主要是看资历是否适合、工作是否胜任等等。可是,任何一个曾经填过求职申请表的人都会发现,上面很多要填写的内容其实就是一种将要对你进行歧视的必要条件,或者说根本就是一种侮辱。 比如我曾填过的最离谱的一张表格,上面居然要我交代自己的社会关系。计有家人、亲戚、朋友三项,每项有三个位置,以供求职者把自己的社会关系交代清楚。包括这些人的姓名、与求职者的关系以及联系方式。当时给我的感觉,是自己不是来应聘的,而是到国家公安机关进行自首——当时我还真琢磨了一下最近是不是犯什么事儿了,结论是最近我比较老实。当然,这表我没填就走了,我不能因为自己的工作而把所有不相干的亲戚朋友都拉扯上。 我从小到大填过无数的表格,编制这种表格的人给我的感觉,几乎全都像当年居委会的大妈似的。除了没让我告诉他们什么时候断奶以外(这个我也不知道),我几乎在这些表格面前没有任何隐私可言。虽然到目前为止,像我这样良好的公民还没有太糟糕的记录,但我也不知道这些填过的表格中,到底是哪一项对我的工作或者生活会造成影响。比如说我的属相问题,是不是会造成某位领导产生“龙虎斗”的感觉。 说白了吧,歧视这东西就是在你把隐私暴露以后才有可能发生。道理很简单,找工作的时候都是衣冠楚楚地出现在招聘者面前,如果不把自己的隐私告诉招聘者,他就只能从工作经历以及其他相关条件上权衡,而不能把是否有孩子或者你的亲戚的社会地位作为标准来衡量。 我们这里一直以来就不是很注重隐私的保护,而隐私这东西是保护自己不受到歧视的最重要的手段。《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即使是有了相关的规定,我还是看不出来这种就业歧视怎么才能得到缓解。因为隐私权的保护,到现在虽然渐渐成为了社会的一种共识,但从相应的法律上还没有合适的、能够执行的操作标准。 一方面是国家在反对就业歧视,另一方面在没有合适的法律保护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引起各种歧视的根本原因没有消除的可能。这种把《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作为减少就业歧视的愿望,到底能有多大的可行性?因为就在前几天,我到某中央级大报去办事,门卫让我填一张登记表,上面的项目之多几乎与求职表也差不多了,弄得我觉得自己在这些人眼里像本·拉丹。这些机构都对正常来访的公民这么要求,指望那些公司的老板尊重隐私权而不进行就业歧视,确实是难了点。 (作者系知名网友)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