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劳务公司要取代包工头 监管很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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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9:31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贵报昨天报道,广州市劳保局决定,广州市明年上半年将推行用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取代“包工头”的新政。建筑工地不使用劳务公司工人就无法通过市建委的相关审批,希望由此从根本上解决工人权益保障问题。
本人认为,要推行此政策非得有周详、成熟的方案,下大苦功不可,否则很可能顾此失彼或得失参半。 劳务公司的质素乃是首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是姓“公”还是姓“私”,是公益性的还是营利性的?倘若是公益性的,起码透明度、公平性会高一些,无论用工方、工人均会较为信赖和接受。在目前的国情下,倘若是营利性的私营劳务公司,其本质将会接近于现时的职介机构,极易衍生出种种违规、违法现象——为获取最大利润,巧立名目,例如向求职者收取什么“存档费”、“入职费”等,甚至因为有了“工人要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工人工资由劳务公司和土地项目部结算及发放”等一手包办的“特权”,由此更便于导致权钱交易、高额佣金等等。 经验告诉我们,有“资质”(合法)的公司并不等于有“质素”,不搞邪门歪道,就像眼下良莠不齐的所谓有资质职介所那样,要骗取求职者金钱时,与“黑职介”相比,只有“量”的区别罢了!因而,明年将实施的新政,对于劳务公司的审核(纯洁性)和其后运作过程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效,为保证及保持劳务公司的良好质素则起到决定性作用——关乎新政的成败。 无名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