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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天然气提价后月增支出是3元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9:31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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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近日天然气提价于居民生活支出的影响,国内媒体报道普遍采信简单测算结果为:按每千立方米提价150元、居民每户月均用气量20立方米计,提价后每户居民月增加支出3元左右。这明显属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说法。首先,作为化肥等工业原料的天然气提价,必然引起相关产品价格上涨,价格传导作用之下,城乡居民多支出的显然不只气费一项。

  其次,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瓶装石油液化气价格飞涨,消费者怨声载道,强烈希望政府予以平抑。现在天然气价格也上涨,液化气涨价的合理性似乎得到“旁证”,民众指望液化气价格回落的期盼更难实现。尤其需要正视的是,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的通道由此被打开。按照有关计划,在3至5年过渡期之后,将允许天然气以每年8%的幅度提价。以此可见,此次提价所启动的天然气价格上涨态势影响长远且重大,最终将让社会公众承接的成本绝非小数字。

  基于国内主要资源严重匮乏、亟待提高

能源资源使用效率以及“中国制造”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未能实现资源价值等理由,我们一向赞同实施资源价格改革;但是,我们同时认识到资源“价格闯关”直接关联全体社会公众利益,属于重大利益关系调整范畴,需要具备基本前提:一、提高或开征资源税系兑现资源价值必经路径,但政府不能把资源税计为新增收入,而要将其高效、公平地“返还”各阶层公众;二、不能让涨价成为垄断重要资源行业利益集团的盛宴,要有效遏制他们的套利行为。如果不具备基本约束条件,即大而化之进行资源“价格闯关”,将对国民经济运行与公众合法财富造成严重后果。

  但即便涨价所得尽入垄断者囊中——不符合上述资源价格改革的基本前提条件,我们仍愿意认为,发改委决定上调

天然气价格有特殊苦衷。那就是与国内市场煤炭与油品等能源比,天然气价格确实偏低,不得不动用价格手段遏制需求增长。

  但是,需要指出,只能把天然气调价视作一个特例。无疑,资源价格改革必须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对待。征收资源税并建立资源税返还机制、遏制利益集团套利自肥外,还存在如何平衡进口资源和国内资源价格、如何形成市场定价机制等技术课题。在制度与技术难题未解决之前,一些经济学家呼吁尽快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没有实质性意义,相反,类似言论极易被利用。

  (作者李巨微,原刊于《东方早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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