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江南时报:姓氏文化下的法律教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4: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1月11日这天,全国众多媒体都发布了新“百家姓”出炉这一消息。也在这一天,《报刊文摘》报道了一个与人的名字有关的罕见官司:因为名字录入一字之差导致救人机会丧失,被告被判赔。

  这个官司的来历是这样的:一位女子离家出走入住酒店,两天后被发现在房间内自缢身亡;她曾与母亲通电话说:“妈妈,我现在要去死了,我要做个榜样,去拯救人类。”
“死”的意向,表达得非常明确。她母亲忧心如焚,当即报案;可是,警方经过一番网上搜索,结果是上海市各酒店旅馆都没有这位客人的登记记录———她名叫黄羿。

  黄羿自缢后,警方调查发现:事发当天,酒店按规定将住客信息输入了旅馆管理信息系统,但在输入过程中,错把“黄羿”的“羿”字输成“弈”字!正因为一字之差,使得黄羿父母没能及时找到女儿,丧失了救人的机会。他们遂将酒店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被告具有过错,应对黄羿的死亡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民事责任,于是判决酒店赔偿原告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计人民币34585.90元。

  这是生命的教训,亦是法律的教训,更是文化的教训。从被告所受的教训看,说起来是酒店服务员用“粗心”买来的教训,其实是服务员文化功底不够,“羿”“弈”音同形近,“羿”乃“后羿”,“弈”是下棋,前者稀见,后者普通,用熟悉的“弈”替代了不熟悉的“羿”,恐怕是个必然。从原告所受的教训看,用生僻稀见的字眼给孩子取名字,实在不可取。“羿”字其实仅是“后羿”的“专用名”,除此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后羿”这位善射的古代首领,到了

神话里成为了“后羿射九日”的好汉,今人确实不宜拿他这个古稀名字用来取名。

  语言文字与法律有着紧密的关联,“订金”与“定金”大大的不同,“还欠款1万”就有“已还”和“尚欠”的根本区别。文化是有很大的宽厚和包容的,法律却没有太多的温情与弹性,面对可能的人生事故和法律责任,从最基本的给孩子取名到姓名的电脑录入,从写欠条到起草法律文书,都需要“文化的谨慎”。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13日第三版)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