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死要面子 让别人活受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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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9:00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杭州市6辆奔驰出租车的河南籍司机,由于生意太差,不堪重负,在和出租车公司商量退车返还押金未果的情况下,连夜集体开车出逃,千里迢迢把车开到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公安局大院。
“奔的”司机为什么要驾车出逃?自然是由于“奔的”运营成本太高,入不敷出,多干一天就多亏一天。可既然维持一辆“奔的”要如此高的成本,那么当时为什么要选择把奔驰轿车作为出租车来运营呢? 近年来,很多城市在出租车管理中出现了盲目求新、求洋、求高档现象,有的已经超越了当地经济发展中的现实消费水平。有关部门认为,出租车是城市形象的窗口行业,是城市的“脸面”,奔驰做出租车,城市形象可以得到提升,管理者当然也有面子。在这种心态下,有关管理者实际上是把出租车行业当成一项“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来对待。于是软硬兼施,千方百计“鼓励、引导”出租车公司上新车、上好车,丝毫不顾惜出租车公司的运营成本,更不会考虑出租车司机的实际经营成本和营业收入。 但维护“面子”是要高成本的,想长脸可以,对高档出租车给足优惠政策,从而有效降低其运营成本啊。承诺的不兑现,该做的不做,这样就直接把维护“面子”的高成本转移给了出租车公司,公司又倒手把成本转移到出租车司机身上。城市“死要面子”,出租车司机只能“活受罪”,无怪乎“奔的”司机连夜出逃。 郭振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