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帮农民卖大米的教授只有一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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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9:01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最近,中国农大副教授何慧丽“卖大米”的新闻很热,她因此成了社会关注的明星,也被一些评论者扣上“不懂市场经济”等帽子。如今,何慧丽教授把大米全部卖了出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些人说我们不尊重市场规律,没组织,是盲动,好了,现在我们有组织了,销售业绩也不错,我们要坚持下去”,“欲化农民,先农民化”(1月17日《中国
可大量复制,是市场经济下健康销售行为的一个基本特点。何教授的“米”是如何卖出去的呢?在何教授的那篇《“卖大米”行动之忧喜录》中可以看到,这些大米能卖出去,很大程度是靠“关系”、“人气”、“媒体炒作”、“农业部资金支持”、“‘贵人’相助”等。这些,虽然也是一种市场行为,但绝难“拷贝”。南马庄的农民是幸运的,因为他们遇到了品德高尚一心为农的何教授。但是,中国的“何教授”只有一个,受益于何教授的只有一个南马庄。对中国广大农民来说,对绝大多数质量可靠的农产品来说,这种销售模式以及让农民受益的模式,根本无法效仿。 这种现象,就如同李金华之于审计,潘岳之于环保。对一个国家来说,“个性高官”推动社会进步,既是国家之福,更是国家之忧。同样,对于新农村建设来说,靠“明星教授”卖米推动,既是农民之福,更是农民之忧。这种个人推动,力量毕竟有限,范围也极为有限。在一个健康的社会,制度才是国民福祉最有力、最持久的保障。 解本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