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陈水扁有哪些程序(答读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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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8:25 环球时报 | |
编辑同志:据报道,为了反制陈水扁终止运作“国统会”,泛蓝已经提出罢免案。请问,究竟需要经过怎样的程序,罢免案才能在台湾获得通过呢? 福建读者钱亮 按照台湾的有关规定,罢免领导人的程序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发动机关必须为 第二步,罢免案需要排入“立法院”全院委员会会议议程。届时陈水扁可以进行答辩,不过即使他不答辩,“立法院”仍然可以自行审查,只要获得全体“立委”2/3的支持,就可以通过罢免案。 第三步,交由台湾地区选民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人数必须超过选民半数。如果赞成票过半数,罢免案即获得通过,陈水扁就得下台。据统计,台湾选举人总数约1648万人。也就是说,必须至少824万人参加投票,421万人赞成才能罢免。 目前,罢免的最大困难在于泛蓝“立委”席位不足,只掌握了120席,与通过罢免案所需要的“立委”总数2/3的147席相比,还少了27席。所以必须有泛绿“立委”倒戈支持,罢免案才有可能在“立法院”获得通过。▲ (孙晓) 《环球时报》(2006年03月01日第十版) 相关专题:环球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