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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密行道树遮挡交通标志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6:19 深圳晚报

      行道树指在公路与道路两旁成行栽植的树木,它是一道城市的风景,炎炎夏日,漫步在行道树下,心中顿生凉爽。然而,行道树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些诸如遮挡交通标志牌之类的烦恼。日前,深圳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行道树遮挡交通标志牌的普遍情况,交警部门正着手向有关上级部门提交报告,以期迅速解决这一长期影响市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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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案:开车找不到回家路

      

      家住福田的市民张先生来电称,自己周日开车带着孩子到蛇口海上世界去玩,回来时可傻了眼了。本来平时很熟悉的路线到了晚上,全然不辨东南西北了,打算找交通标志牌来帮忙时,这才发现,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看得到的牌子,结果本来是十几分钟就可以走出来的路程,最后竟让他绕了一个多小时,张先生感慨地说,在深圳生活了这么久的他尚且如此,如果是一个刚来深圳不久的外地人,遇到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呢?他强烈建议有关部门该管一管这些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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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交通标志包藏树中

      

      针对张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在福田梅林片区和南山蛇口片区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发现,交通标志牌被树冠遮挡的情况相当普遍,有些地方还非常严重,已经构成了巨大的交通隐患。

      记者驱车沿着梅林路、凯丰路、中康路、梅华路查看路牌被遮挡情况,结果发现有近三分之一的交通标志牌是被树冠部分遮挡有少部分甚至是被完全遮挡。

      蛇口片区的情况就严重了很多。记者注意到,有不少车辆在行驶中突然会停下来,为的只是将头探出来寻找路牌,还有的车辆在分道口处,明明打着左转向灯,可是在犹豫片刻后,却又向右转去,更可怕的是有的车辆会在行驶时突然停下来,然后逆行,情况十分危险和混乱,而这些全是因为这里的交通标志牌全被“包”了起来。

      记者对爱榕路做了统计,全路段共有15处“F”型高牌,只有与招商路交叉路口的一块牌未挡,其余14处,有9处根本看不清标志牌上任何字样,另外单柱型低牌全路段共有12处,其中2处全挡,2处半挡,其余8处清晰可见。

      四海路的情况更为严重。除了几个路口处的几个立柱型低牌外,整条路段几乎看不到什么交通标志牌。此类情况在招商路、水湾路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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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部门:城市应给行道树生长时间

      

      针对市民的困惑,深圳市城管局绿化处相关负责人作出了解释。深圳市城管局绿化处技术科刘晓俊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城市应给行道树生长时间。他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行道树遮挡交通标志牌之类的情况,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深圳市行道树的管理是按照建管分开的原则进行的。也就是说,对于深圳市大多数行道树来说,施工单位种了树然后移交给绿化部门进行管理,所以分析行道树与城市各种公共设施发生矛盾的原因时应该考虑到这些问题。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说,由于前期树种的选择不是由专家来完成的,所以矛盾的形成与前期树种的选择不无关系。

      道路功能的改变。以前深圳道路要求是“三板四带”,也就是说,在机动车道两侧都设计了辅道,在三条道路之间共有四排行道树,由于中间车道设计为机动车道,所以两侧设计树种“枝下高”要高很多,而辅道两侧则相对来讲“枝下高”没那么高的要求,后来城市交通压力大,原来设计的辅道很多地方都改成了机动车道。这就造成了很大问题。原来只考虑行人的要求的树木现在要过机动车了,矛盾就出现了。就出现与交通标志牌、路灯、电线等设施的矛盾。

      最重要的是,树的生长是需要年限的。十年树木。深圳这么多年建设一直没停过,要有长远规划,年年建设,年年移树。如果树长高了,路灯、交通标志牌全没有问题了。树还没有长高,矛盾起来了。新加坡做的就很好。它的植物把很多道路都覆盖了。但没有遮挡什么公共设施,这一方面是因为城市建设初期的树种选择高大。另一方面城市也给树木生长留有足够的生长时间。

      还有意外事故毁树事后补种的情况。由于找不到相应的大苗,就会有个别行道树遮挡视线的问题。

      当行道树与各种公共设施遇到矛盾时,是树迁就设施还是设施迁就树呢?刘晓俊认为,这需要政府部门在规划设计时有一个长远的通盘的考虑,出现矛盾是正常的,需要各方坐下来相互协商解决。欣喜的是,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目前正在运转中。城市发展了,环境改变了,行道树不可能不变,但树的修剪不是无限制的,要考虑到树的承受力。深圳现在很多地方的行道树为了给公共设施让道,已经变得很畸形了。人行道一边枝下高有二三米,机动车一侧高有四五米。树很危险,偏冠很厉害,台风一来树会倒的。实在已经是让的没办法再让了。

      目前,城管部门能做到的也是一直在做的,有以下几点:加强管养,让它尽快几大;加强修剪,但要考虑到树的承受能力;在城管部门负责选种的地方,尽量做到选种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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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局:优化路面设计势在必行

      

      对于群众所述路面标志被树木遮挡的问题,深圳市交警局作出积极回应。有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对标志牌设计进行优化,以保证驾驶员、行人对路面标志的有效认读。

      交警局交通处道管科易飞科长介绍,造成此类问题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当初有关部门在进行路面规划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绿化树种与道路交通标志是否配套,在若干年后会否出现冲突情形。而按照有关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的国家标准,交通标志应保证在500米内可以被看见,150至200米内被有效认读。为保证这些标志的“可见”、“视认”,交警部门与城管绿化部门形成了协调机制,即,当有值勤交警发现道路交通标志被树木遮挡,可向交警大队反映,大队再向支队反映,交警部门汇总后再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市城管局绿化管理处,由城管绿化部门安排人力对遮挡交通标志牌的树木进行修剪。

      “不过这都是事后的补救措施。”易飞科长介绍,为使驾驶员和行人能够避免行道树的干扰,更方便地识别认读交通标志,交警部门今后将尽量在交通标志牌的设计上进行优化,同时对到期标志牌进行调整改造。考虑把部分标志牌安排到路面中央,尽量借用人行天桥安装交通标志牌,并在适当的位置架设龙门架安装标志牌;尽量将标志牌伸出树冠生长范围,将于原有的“F”型路牌架,改为“L”型,加长支撑臂;对于车速较慢、树冠茂密甚至相接的路面,将考虑在路牌到期时,改为设置在路侧的双立柱标志,同时增加设置密度,以保证有效认读。

      就如何改变交警与绿化部门现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被动管理局面,交警部门正努力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市交警局交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行道树遮挡交通指示路牌的普遍情况,交警部门正着手向有关上级部门提交报告,以推动道路设计、建设,及绿化管理和交警几家相关部门,在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管理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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