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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教育收费的“第22条军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6:53 四川新闻网

  陈建华

  “发展靠教育”喊了这么多年,“教育问题”依然是困扰政府和群众的最大问题之一。“教育产业化”所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不难看出,教育“乱收费”已成为民生的痛点。学校为了生存和发展,巧立名目乱收费。缴费不同、待遇不同让孩子深陷教育失衡怪圈,家长为了支付高额的费用,为了让孩子上更好的学校,不得不砸锅卖铁与贫穷生死抗争。从

“学生上课,自买桌凳”,到“交150元的住宿费,才有在学校上早晚自习的资格”,校方的解释是“学生自愿”。(《宜宾广播电视报》9月20日)。

  这样规定的“学生自愿”行为,自然就让许多家长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痛苦。笔者不禁联想到了曾看过的一本外国小说《第22条军规》。书中荒诞的故事情节被奉为了现代生活中经典的“黑色幽默”:当小说主人公尤索林假装精神失常以逃避飞行任务时,却被告知他要求停飞这种企图本身就证明他是清醒正常的,因此,他的要求被拒绝。“第22条军规”一词现在已经是英语语言中的一个常用词,按《美国新世界辞典》的解释,该词的意思“法律、规则或实践上的一个悖论,不管你怎么做,你都会成为其条款的牺牲品”。这一定义具有深远的生存内涵,意指人类困境是模糊的、迂回的、不可名状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化解这“三尺之冰”,自然也非“一日之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但总有些地方和学校“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教育乱收费仍然在国人的怨声载道中高歌猛进,甚至在有关部门的整治风暴中愈演愈烈,教育“一费制”步履蹒跚,收效甚微。这种巨大的悖谬让人纳闷,这种巨大的反讽也让人悲凉。笔者据《开学了,缴费了》报道观察,没想到《第22条军规》也适用于教育收费。强制性的“自愿原则”是谁在“一相情愿”?看来,严峻的现实面前,决定了公众和教育“乱收费”之间的“PK”只能是一场“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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