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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规定: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最高罚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7:10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10月10日电(记者赵叶苹)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将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分级保护,擅自砍伐古树名木者最高将处罚款30万元。

  据2005年古树名木普查资料,海口现有古树名木1865株。多年来,海口市绝大多数古树名木处于无人养护的状态,古树损毁严重,在农村一些地区还存在着盗卖等现象。

  为保护好这些珍贵的古树名木,海口市有关部门在专门组织调查的基础上拟订了《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草案)》,并于9日获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新规定对擅自移植、擅自砍伐和擅自处理古树名木的具体行为均设有相应的处罚规定。违反申报规定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每株最高可处20万元的罚款,乱砍乱伐古树名木每株最高可处30万元罚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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