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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杀害内蒙古民营企业家云全民凶手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7:16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10日电(记者汤计 姚均芳)绑架杀害内蒙古自治区知名民营企业家云全民的两名凶手潘永忠和刘志强,在10日的一审宣判中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宣判的还有被告人刘志强的姐姐刘丽华、妻子李宇舒,她们因包庇罪也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分别缓刑5年和4年。

  生于1969年的民营企业家云全民生前系内蒙古祺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拥有上亿元资产。他于1993年开始创业,通过锐意创新和独辟蹊径的经营管理使“西远”牌服装成为国内的知名品牌,为内蒙古服装业走向全国作出了重大贡献。云全民生前曾获呼和浩特市“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他热心慈善事业,在国内洪灾和非典期间多次捐款。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永忠与刘志强自2004年10月开始预谋绑架云全民,图谋勒索钱财。2005年8月、9月期间,多次租赁汽车跟踪观察云全民的活动规律,并事先挖好了埋人的土坑,购买了作案工具等。同年9月25日10时许,潘永忠和刘志强在云全民上班路上,用石头击打其所驾驶的汽车,诱使云全民下车。潘永忠和刘志强随即对云全民实施殴打,并将其制服后强行拉入车内绑架。后来两被告采用殴打、威胁的方式索取现金240万元。之后,又将云全民活埋窒息死亡。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潘永忠和刘志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杀害他人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案发后,刘志强的姐姐刘丽华和妻子李宇舒明知刘志强犯罪,却向司法机关作假证予以包庇,构成包庇罪。

  法院认定,被告人潘永忠和刘志强犯绑架罪,对两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丽华和李宇舒犯有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分别缓期5年和4年执行。

  此外,一审法院还判处被告人潘永忠和刘志强赔偿云全民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共计35万多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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