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没有任何形式核合作 中朝友好政策并无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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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9:13 中国新闻网 | ||
10月1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今日就朝鲜进行核试验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中国与朝鲜从未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核合作。中新社发 孙兆鹏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使用。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电(记者 李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十日在例行记者会上重申,中国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扩散,从未同朝鲜进行任何形式的核合作。 刘建超说,中国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一贯恪守承诺,遵守国际公约,以负责任的态度处理核问题。 他还强调,中国政府致力于发展中朝睦邻友好关系的政策也没有变化。中国和朝鲜是两个拥有独立主权的平等的国家。中国在处理同朝鲜的关系时一直遵循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和有关准则的规定,认为发展中朝关系既要符合中朝双方的共同利益,也应有利于东北亚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 刘建超说,在解决半岛核问题上,中朝之间出现了重大分歧。中方坚决反对朝鲜实施核试验,希望朝方信守无核化承诺,停止一切可能导致局势进一步恶化的行动,重新回到六方会谈的轨道上来。 刘建超还表示,目前中朝边境没有任何异常的情况。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密切关注核试验的可能后果,目前未发现有对中国上空大气造成污染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