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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一个“家贼”遭窃不知是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刘波通讯员张益坚)泉港南埔一家广告公司的女老板陈某华在发现公司的相机、手机等价值万元的财物被聘用不久的一雇员盗窃后,竟然连这名雇员的基本身份情况一无所知。

  10月3日下午3时多,陈某华聘用的青年男子李某,不知何故没有到公司上班。陈某华注意到,公司一部价值7000余元的佳能数码相机和两部手机以及一部VCD影碟机同时不翼而

飞。她马上到李某宿舍查看,发现他已经卷起铺盖走人。陈某华随后向泉港公安分局报警。当民警赶到公司详细了解情况时,陈某华竟然不知道李某的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

  原来,李某是陈某华10多天前聘用的。当时,陈某华没有查看他的身份证件,只是从口头上简单了解一下情况,就聘用了他。聘用后,公司人员问李某是哪里人,李某说是河南人,但他却私下对一名工友说自己是江西人。李某上班10多天后,大意的陈某华不仅没有了解他的真实身份情况,而且也没有到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案发后,警方分析认为不辞而别的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雇主却连李某所在的省份都不清楚,案件侦查起来难了很多。而陈某华也为自己不留心眼,没有及时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感到懊悔。

  为此,警方提醒用工单位,要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及时为员工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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