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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紫禁城”成驰名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19 京华时报

  

“故宫”“紫禁城”成驰名商标

  

“故宫”“紫禁城”成驰名商标

  故宫博物院注册的“故宫”和“紫禁城”商标。

  故宫博物院将向“借名”单位讨说法

  本报讯(记者李远志)昨天,故宫博物院宣布,故宫博物院注册的“故宫”、“紫禁城”(见右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是全国文博界首个被认定的驰名商标。今后,国家工商总局将不再核准他人申请的“故宫”和“紫禁城”商标。

  1996年至1998年,故宫博物院注册了“故宫”、“紫禁城”15类服务商标,陆续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成为全国文博界首家拥有注册商标的单位。

  此后,一些单位、个人以“故宫”、“紫禁城”的名称,申请注册了商标。故宫博物院法律顾问黄哲京介绍,经统计,以这两个名称为商标的物品已达上百项,甚至有卫生洁具等产品。其中,使用“紫禁城”名称的占多数。此外,部分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了“故宫”、“紫禁城”的字样,比如紫禁城影业公司等。“这些使用‘故宫’、‘紫禁城’的产品与故宫无关,有可能误导公众,影响故宫博物院的形象。”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李文儒表示。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此次认定了“故宫”、“紫禁城”为驰名商标,包括组织和安排文化教育展览、艺术品鉴定、观光旅游。同时,工商总局裁定他人申请“故宫”、“紫禁城”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对于已注册故宫或紫禁城的单位和个人,故宫博物院表示,将根据有关法律,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追溯。此外,故宫博物院还考虑在欧美日韩等国家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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