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证券投资者需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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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26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张鹤 黄伟) 浙江省宁波市证券业协会近日向广大市民发出投资警示指出,非法证券买卖活动是证券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买卖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据介绍,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回暖,投资者的信心正在逐步恢复。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趁机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兜售所谓“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 ”,诱骗投资者购买。目前,非法证券买卖活动主要通过三类非法中介机构进行,一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为名,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二是所谓外国资本公司或集团公司驻中国办事处,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未经批准从事未上市公司证券买卖;三是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所”、“产权托管中心”违规从事证券业务。 曾祥生 张鹤 黄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