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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替身“换”保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26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梁晓亮) 在涉外保险公司投保,再找来一名酷似投保人的拾荒者将其杀死,这是发生在湖北省武汉市的一起骗保案。近日,涉案嫌疑人李春兰、胡建刚、吴波、李琪琪被武汉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嫌疑人李春兰曾因诈骗罪被判刑,案发时为保外就医服刑人员。李春兰是李琪琪(原名王娌)的母亲,是胡建刚父亲的养女,吴波是李春兰的侄子。

  2003年3月,李琪琪购得香港某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受益人为李春兰。同年8月6日晚,李琪琪与李春兰、胡建刚等人“游泳”时,突然“溺水失踪”。李春兰在“寻”到王娌的“尸体”后,于同年11月从保险公司获取赔偿金港币156万余元(折合人民币166万余元)。

  去年8月,武汉警方接到保险公司协查函,怀疑另一起由胡建刚投保的意外伤亡保险案有诈。警方侦查发现,上述4名嫌疑人存在找“替身”并将其杀害后骗取保险金的行为。

  2004年5月至7月,由李春兰出资,胡建刚先后两次赴香港,以自己的名义购得人寿及意外伤亡保险,受益人为胡父。2005年春节后,李春兰、胡建刚、李琪琪、吴波开始为胡建刚找“替身”。经过苦苦寻觅,终于将目标锁定在一名酷似胡建刚的拾荒男子身上。

  几天后,在李春兰策划、指使下,胡建刚等3人把拾荒男子灌醉后运至公路上,并于凌晨开着事先租好的货车将此人碾死。随后,李春兰持骗得的胡建刚“意外死亡”相关证明,以投保受益人胡父委托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人身意外伤亡保险,但未成功。

  警方在调查中查明,李琪琪“溺水失踪”事件也是一场保险理赔骗局。

梁晓亮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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