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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追究刑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27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 都怡文 通讯员 德全 学庆)日前,南京沿江开发区国税局与公安经侦部门密切配合,一举成功破获大厂燃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案值100多万元,涉及虚抵税额十几万元。

  据介绍,大厂燃料有限公司原属国有商业企业,2000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当地国税部门在检查了该公司的账簿和凭证后发现,该公司原职工手中取得与该公司无业务往来

的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票面注明的税额十几万元已由该公司申报抵扣。目前,六合区人民法院沿江法庭对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进行了审理,认为被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他人处取得与其无业务往来的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且将票面注明的税额申报抵扣,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两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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