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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特困患者领导要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据新华社济南10月10日专电 为解决个别地方出现有人将特困患者遗弃在医院或救助站等地的问题,保障特困患者的医疗救治权益,山东省9日出台《关于做好特困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的意见》,将特困患者的医疗救治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目标,凡对特困患者见死不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医疗机构及有关政府领导、政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特困患者是指未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

中的患者。山东省确定,在将医疗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同时,每年从省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提取3%用于农村医疗救助;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为患大病的农村特困患者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

  山东省提出,对特困患者的医疗救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类医疗机构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甚至拒诊拒治特困患者。另外还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现被遗弃的特困患者,应立即组织救治,凡对特困患者见死不救、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相关医疗机构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政府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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