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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分配平等是社会和谐的核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3:44 大河网-河南商报

  8日开幕的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表明了最高决策层对消除不和谐因素的高度重视。(详见今日本报A04版)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认为,贫富差距不仅是公民经济收入的差距,更体现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有研究表明,在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各种因素中,教育因素占20%左右。

  如果利益分配不平等,社会呈两极分化态势,一方面是富人的天堂,一方面是穷人的地狱,“富人养宠物的钱比穷人养活后代的钱花得更多”,那么,这样的社会绝不是我们所要的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公平正义,其核心内容是利益分配平等。社会利益的再分配,要以防止贫富悬殊和社会两极分化为目的,把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普遍接受的合理范围之内,就是利益分配平等的要求。

  当下,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主要有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从而凸显分配不公,一些社会群体为改革发展所承担的代价与应得到的补偿不对等,一个由农民、农民工和城市下岗失业者所构成的底层社会正在形成,利益矛盾问题错综复杂。

  根据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经验,所谓矛盾凸显期就是社会矛盾突出和社会问题多发期,也是社会最容易出现不安定的时期。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与人均GDP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叠时期,产生了许多从未遇到过的而且又绕不开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

  利益平等分配下的利益整合是一种认同性、互补性整合,同时利益整合必须关注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利益诉求。发展是硬道理,社会公正也是硬道理,重视不和谐因素就表明了这一点。

  我国社会收入分配悬殊,总的来看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市场化,即由于人们的能力差异导致市场竞争中的效率差异和收入差别;二是非市场化,即通过不正当竞争、走私、欺诈、偷税漏税等非法手段牟取暴利;三是泛市场化,即运用公共权力,通过设租、造租、寻租等方式谋求权力资本化。这既是利益不平等的原因,又为如何做到利益平等分配指明了方向。

  没有公正的社会是不能维持长久的。实现社会公正,促进共同发展是现代政府的基本理念。重视不和谐因素,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公正的可能和利益平等分配的愿景。

  ■朱四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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