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拒付最低工资的四大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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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4:02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石家庄10月10日电根据一些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种种形式,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劳动者,应警惕以下四方面陷阱,积极维权。 故意混淆最低工资构成。例如,职工每月实发工资剔除超时加班应得后,实际工资并没有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以向劳动者提供食宿或发伙食补贴为由,实际支付的货币工资并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应记入最低工资 。试用期、学徒期间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间、工作熟练程度以及身份与执行最低工资没有必然关系。 计件定额过高劳动者拿不到最低工资。一些计件工资单位计件定额过高,致使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只能靠加班加点来完成定额,这样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正常劳动工资实际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借故实行年薪制。按照考核周期兑现工资或“保底”工资,而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